华能新疆木垒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35kV箱式变电站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4-3055-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疆木垒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华能新疆木垒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35kV箱式变电站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2.2 规模:49.5MW
2.3 建设工期:该项目预计于2020年4月开工,2020年11月投产。
2.4 标段划分:设备(35kV箱式变电站)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范围:23台35kV箱式变电站设备、备品备件、易耗品、专用工具、专用设备接地线、技术资料等,设备包装、运输(车板交货)、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两年质保及培训等技术服务。
2.6 交货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华能新疆木垒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指定位置交货
2.7 交货期:计划2020年6月30日之前招标范围内货物全部货到现场。(具体时间以买方实际通知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新疆木垒风电场一期49.5MW 项目35kV 箱式变电站设备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能新疆木垒风电场一期49.5MW 项目35kV 箱式变电站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具备 ISO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3.1.3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 3 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如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年限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
3.1.4 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5不是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7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 号),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各申请人承诺,如中标,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1.8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等证书。
3.2.2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亿元。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同类设备的相关经验和良好运行业绩,近五年( 2015年1月1日起,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200台(配套单台风机容量2.0 MW)及以上箱式变电站达到或超过所投项目的技术参数的箱式变电站的国内安全投运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4月6日9:00起至年4月15日17:00止。(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
4.1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4.2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3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4客服: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5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文件递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4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点击投标文件启动解密按钮,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7.2注册、登录
7.2.1.本项目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购买文件、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投标人须访问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电子商务平台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已在原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用户,原用户名不变,初始密码:Q1w2e3r4,请用户登录后修改密码):
(1)访问电子商务平台,点击导航栏的“电子招投标 ”栏目,进入电子招投标登陆页面;
(2)直接通过二级域名登陆;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按钮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需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系统自动弹出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办理 CA证书需要 3-5天时间。由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颁发CA数字证书,在提交 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后,及时与国富安公司联系督办。CA数字证书驱动下载: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后,在首页的右下方“常用文件 ”模块中下载名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驱动程序.Zip”的压缩文件进行解压安装,下载前请退出 360安全卫士等防病毒软件。CA 办理及硬件出现的任何问题,请联系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CA 客服;电话:010-58103599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8. 监督部门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400-010-1086)。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799号
联系人:袁川
电话:18999292501
电子邮件:3323874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中国华能集团人才创新基地)
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15511110507
电子邮件:54714973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