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胜风能称,本次反倾销初裁结论对于公司已经出口墨西哥的订单没有影响,对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业绩没有影响。公司出口订单的国家或地区较为分散,对墨西哥市场不存在依赖性,当前亦没有正在执行或待执行的出口墨西哥的风塔产品订单,单一墨西哥市场的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不大。
12月31日,泰胜风能公告称,于近日接到律师通知,墨西哥经济秘书处(SecretaríadeEconomía)下属的国际商务业务组(以下简称“UPCI”)于2019年12月27日发布了《对于进口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风机塔架反倾销调查的初裁结论》。
2019年4月16日,应墨西哥ArcosaIndustriesdeMéxico,S.deR.L.deC.V.和SpecoWindPower,S.A.deC.V.公司申请,UPCI发布了No.19/18号行政文件,对进口自中国的风机塔架(TorresdeViento)发起反倾销调查。
2019年12月27日,UPCI公布了关于本次反倾销调查事项的初裁结论。初裁临时措施于2019年12月28日起生效。
泰胜风能表示,2017年度,公司向墨西哥出口风塔产品销售收入为人民币2,438.10万元,约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1.53%(经审计);2018年度,公司向墨西哥出口风塔产品销售收入为人民币23,521.53万元,约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15.97%(经审计);2019年前三季度,公司向墨西哥出口风塔产品销售收入为0。
泰胜风能称,本次反倾销初裁结论对于公司已经出口墨西哥的订单没有影响,对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业绩没有影响。公司出口订单的国家或地区较为分散,对墨西哥市场不存在依赖性,当前亦没有正在执行或待执行的出口墨西哥的风塔产品订单,单一墨西哥市场的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不大。
之后,公司及所聘专业律师将继续积极进行法律抗辩,以争取公平合理的终裁结果。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对整体国际市场及国内市场的开拓力度,减少本次墨西哥反倾销对公司经营业务的影响。
泰胜风能称,此次发布的反倾销临时税率为初裁结论,按照程序,本次反倾销案还需由UPCI做出终裁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