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风电网 » 风电政策 » 正文

1月1日起实施!国务院税委会调整风力发电设备等相关产品进口税率

日期:2019-12-24    来源:国际能源网

国际风力发电网

2019
12/24
09:05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风电机组 风力发电 风电进口税率

  近日,国家财政部发布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0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的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下调包括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设备等相关产品,以及电池隔膜、钴酸锂等锂电池正极材料等进口税率。
  其中,风力驱动的发电机组2020年最惠国税率为8%,2020年暂定税率为5%;依靠可再生能源(太阳能、小水电、潮汐、沼气、地热能、生物质/余热驱动的汽轮机)生产电力的发电机组2020年最惠国税率为10%,2020年暂定税率5%;离子交换膜2020年最惠国税率6.5%,2020年暂定税率5%;碳酸钴2020年最惠国税率为5%,2020年暂定税率为2%;钴酸锂2020年最惠国税率为5.5%,2020年暂定税率为2%。
  原文如下: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0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的通知
  税委会〔2019〕50号
  海关总署:
  为优化贸易结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进行调整,现将《2020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印送你署,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9年12月18日
 
  2020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
  一、调整进口关税税率
  (一)最惠国税率。
  1.自2020年1月1日起对859项商品(不含关税配额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自2020年7月1日起,取消7项信息技术产品进口暂定税率(见附表1)。
  2.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正案》附表所列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第五步降税(见附表2)。
  (二)关税配额税率。
  继续对小麦等8类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税率不变。其中,对尿素、复合肥、磷酸氢铵3种化肥的配额税率继续实施1%的暂定税率。继续对配额外进口的一定数量棉花实施滑准税(见附表3)。
  (三)协定税率和特惠税率。
  1.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贸易协定或关税优惠安排,除此前已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协定税率外,自2020年1月1日起,对我国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新加坡、澳大利亚、韩国、智利、格鲁吉亚、巴基斯坦的双边贸易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的协定税率进一步降低。2020年7月1日起,按照我国与瑞士的双边贸易协定和亚太贸易协定规定,进一步降低有关协定税率(见附表5)。
  当最惠国税率低于或等于协定税率时,协定有规定的,按相关协定的规定执行;协定无规定的,二者从低适用。
  2. 除赤道几内亚外,对与我建交并完成换文手续的其他最不发达国家继续实施特惠税率。自2020年1月1日起,赤道几内亚停止享受零关税特惠待遇。
  二、出口关税税率
  自2020年1月1日起继续对铬铁等107项商品征收出口关税,适用出口税率或出口暂定税率,征收商品范围和税率维持不变(见附表4)。
  三、有关实施时间
  以上方案,除另有规定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附表:










  
































    
返回 国际风力发电网 首页

风电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风电头条 储能头条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风电头条

储能头条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