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两个五年计划的努力,我国
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已经达到445万千瓦,初步形成较为完整的海上风电产业体系,整体实力获得提升,价值正在显现,对我国特别是沿海地区能源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意义重大。按当前发展路径,我国海上风电完全可以在未来5年内实现平价上网,此时正值关键成长期,需要继续保持一定的补贴,逐步退坡,才能最终实现海上风电长远发展。
一、发展海上风电既是现实需要,也是战略考量
众多国家将海上风电作为加快推进能源转型的核心路径。欧洲各国作为全球能源转型的重要推动力量,将海上风电作为发展重点。2018年,欧洲海上风电累计装机达1850万千瓦,占全球总装机的80%。预计到2030年,欧洲地区海上风电装机将达到8000万千瓦。其中,英国规划到2030年海上风电装机将由2018年的818万千瓦增至3000万千瓦;德国2018年海上风电装机638万千瓦,根据规划2030年有望达到1500万千瓦;荷兰也将2030年海上风电装机规划定为1150万千瓦。印度、韩国、日本的2030年海上风电装机目标分别为3000万千瓦、1800万千瓦、1000万千瓦。美国的海上风电装机在2030年也将达到1000万千瓦。
海上风电开发对我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第一,有助于加快能源转型进程
我国沿海省份经济发达,总耗能约占全国的一半且用能仍以化石能源为主,减排压力大,能源结构亟需调整。以广东省为例,其GDP约占全国的八分之一,而能源供应主要依赖化石能源,电力主要靠煤电。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年底,广东省的煤炭消费比重为38%,煤电占全省用电量的40.7%,不仅污染大,而且成本高,企业负担重。依靠丰富的海上风能资源,加速开发海上风电,可以有效推进这些地区的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大政方针提供强有力支撑。
第二,有利于实现地区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带动海洋经济产业发展。2018年,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统计,全球海上风电直接投资额为257亿美元,预计2030年将达到5000亿美元。从欧洲的情况来看,相关领域大规模投资极大推动了当地产业结构升级,带动就业,加速技术创新。通过大力发展海上风电业务,丹麦埃斯比约港、英国赫尔港等都完成了从以油气业务为主向海上风电母港的升级,并产生很好的辐射效应。同时,据测算,到2030年,全球海上风电有望创造出43.5万个就业岗位,其中,欧盟地区的海上风电从业人数将超过24万。我国广东阳江,江苏如东等地具备建设海上风电母港的良好条件,可以通过产业配套,集合海上风电全生命周期产业价值,打造出多个千亿级产业集群,为地方经济注入强大动能。
第三,有利于确保我国的能源供给安全。2018年,我国能源对外依存度达到21%,原油的对外依存度攀升至71%,每年石油进口成本超过1000亿美元,过高的能源对外依存度为国家带来政治和经济风险。充分挖掘海上风能资源,能够有效提高我国的能源供给安全系数。
第四,海上风电涉及众多高端装备制造的尖端技术,将带动我国在高端轴承、齿轮箱和大功率发电机等方面取得突破。同时,具有前瞻性的海洋测风、海洋基础、海洋施工和专业船舶设施研究等工作也会伴随海上风电技术开发而开展。此外,海上风电创新发展的过程中还可面向全球吸纳高端人才,推动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级战略落地。
第五,发展海上风电与我国建设海洋经济的国家战略高度契合,海上风电可以与海洋牧场等融合发展,还能够为海工装备制造业培育新的增长点,为我国实施海洋强国战略提供技术支撑。
二、未来5年保持合理的补贴,是我国海上风电实现平价的必要条件
我国的风电补贴政策起到了很好“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国家并未动用过多资金,通过消费端分摊成本,用电价附加的方式撬动起一个具备世界领先水平的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和绿色电力产能。目前,通过十余年的补贴,支持了陆上风电的规模化发展和技术进步,陆上风电已经在大部分地区实现平价上网。
过去5年,全球海上风电成本下降已超过50%,近期的欧洲竞价结果显示2020年前投产运营的部分项目不再需要政府补贴。我国目前近海风电项目的投资造价大约为1.4万元/千瓦~1.9万元/千瓦,相比2010年建成的上海东海大桥项目的2.37万元/千瓦,下降了20%以上。当下,我国海上发展处于起步阶段,未来几年是技术创新和变革的关键期,仍有很多降本增效空间。比如机组大型化,通过大量应用8MW、10MW,乃至更大单机容量的机组,可以有效降低初始投资、安装与运维费用。再加上大规模开发所形成的规模效应、专业化施工船舶和设备的投用、数字化技术手段的普及等,都将带动全生命周期成本的下降,以及发电效率的提升。未来5年,我国海上风电的度电成本有望下降40%以上,到2025年基本实现平价无补贴。此时必须对海上风电保持一定的补贴,逐步退坡,保证一定的市场容量,才能维持海上风电进一步发展的步伐,避免一个具有远大前景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半途而废。
三、地方政府接力补贴是助力海上风电长远发展的多赢之举
当前的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缺口越来越大,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通过增加可再生能源附加的方式来减少缺口,面临很大阻力。据悉,有关部门准备将采取以收定支的方式,确立今后需要补贴的可再生能源建设规模。同时,拟从2022 年开始,停止新建海上风电项目的中央补贴,鼓励地方政府自行补贴,支持本地海上风电项目的建设。
发展海上风电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大,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自给率具有积极意义,而且广东、江苏、浙江、福建等沿海省份,既是负荷中心,财政实力也较强,补贴资金负担很轻。根据相关政策测算:根据相关政策测算:每年新增海上风电并网容量控制在300万千瓦(这个规模的市场容量,基本可以满足海上风电产业技术进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地方政府从2022年开始接力补贴新并网的海上风电项目,2022年的补贴强度为0.2元/千瓦时,此后每年降低0.05元,到2025年补贴强度为0.05元/千瓦时,2026年退坡至零。2022-2025年间,每年需要的补贴资金分别为18亿元、31.5亿元、40.5亿元和45亿元。这些补贴平均分摊到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福建等沿海省份后每年大概需要3.6-9亿元,占上述5省2018年财政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例最高不超过0.3%,最低仅为0.03%。即使按照5%的财政收入增长速率考虑,届时这个比例也会更低。但通过这些补贴,可以带来每年超过500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并拉动数万就业。
对广东和江苏而言,如果每年新增并网容量为100万千瓦,同样按照以上方法测算,2022-2025年间,两省每年各自需要补贴6亿元、10.5亿元、13.5亿元和15亿元。相比两省2018年度12102.9亿元、8630.2亿元的财政收入,补贴微不足道。而且每年拉动的固定资产投资均在150亿元以上,还可以带来长久税收。能有效支撑两省已建成及规划好的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基地,运维母港等配套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希望地方政府能高瞻远瞩,接力补贴,为海上风电发展营造稳定的政策环境,助力其尽快走完关键成长期,在2025年实现平价,成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