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节能风电发布《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中节能风扬德令哈50MW风电场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投资建设中节能风扬德令哈50MW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风扬德令哈项目),项目总投资为 38500万元。
2、同意德令哈风扬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扬新能源)作为风扬德令哈项目的投资建设主体开展相关工作。公司随着建设项目进度的用款需求对风扬新能源逐步增加资本金,使资本金总额不低于7700万元。
3、同意以公司或风扬新能源为贷款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30,800万元贷款,用于风扬德令哈项目的建设。
4、如果以风扬新能源为贷款主体,同意公司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30,800 万元。同意在该项目建成后,以该项目的电费收费权或固定资产为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二、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中节能山东平原50MW风电场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与下属全资子公司中节能风电(澳大利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澳洲)共同设立中节能山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山东风电),注册资本金为 14720.3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1,040.23万元持股 75%,节能澳洲出资3680.07万元持股 25%。
2、同意公司与节能澳洲共同投资建设中节能山东平原50MW风电场项目(以下简称平原项目),项目总投资为43,295万元。
3、同意山东风电作为平原项目的投资建设主体开展相关工作。公司与节能澳洲随着建设项目进度的用款需求按持股比例对山东风电逐步增加资本金,资本金总额不低于 14,720.30 万元。
4、同意以公司或山东风电为贷款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28,574.70 万元贷款,用于平原项目的建设。
5、如果以山东风电为贷款主体,同意公司为其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28,574.70 万元。同意在该项目建成后,以该项目的电费收费权或固定资产为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最后,会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李宝山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李宝山,男,1953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汉族。1971年11月至1974年8月,在牡丹江电业局工作;1977年10月至 1980年12月,任石油部管道设计院技术员;1981年1月至1984年12月,任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能源所研室员;1985年1月至1990年11月,任中国农业部规划设计院工程师;1991年1月至2014年4月,任中国科技部高新司副巡视员;2009年11月至今,任中国
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
公告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