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发改局发布《关于2019年
光伏发电、
风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1、按照《通知》有关规定,佛山市2019年集中式陆上风电无新增建设规模,因此不再组织竞争性配置工作。
2、积极推进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待省印发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三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后,各区抓紧推进计划今年核准建设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同时按照发改能源〔2019〕19号文要求,注意收集当地拟后续申报平价上网风电项目,待国家部署申报后即可汇总上报。
此外,各区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监管,不得增加企业负担和项目不合理成本,维护良好的投资营商环境;项目选址要符合用地规划,满足生态环境保护、林地使用等要求,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原文如下:
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2019年光伏发电、风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发展改革〔2019〕5号
各镇街、区供电局:
现将《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2019年光伏发电、风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佛发改新能函〔2019〕22号)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要求,市将组织全市普通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竞争配置工作,请各镇街负责通知辖区内的项目单位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将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材料于6月24日上午下班前一式四份报区发展改革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东路81号308室)。
二、督促项目单位通过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ea.gov.cn)登录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在7月1日(含)前完成竞价光伏项目信息录入。对因信息填报错误、填报不及时导致不能纳入补贴目录及获得电价附加补贴的,由项目单位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联系人:黎玮琳,联系电话:87728409,电子邮箱:fgk87728409@163.com)
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