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日,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简称:江苏新能,代码:603693)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江苏新能专注于新能源项目投资,包括
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发电,公司所处行业为国家重点支持和鼓励发展的行业,符合国家“十三五”规划。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江苏新能募集资金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市场份额,增强公司在风能领域的核心竞争能力及持续发展能力。
立足省内获股东资源支持
江苏省是一个能源资源比较匮乏的省份,煤炭和油气资源十分有限,省内一次能源的生产与消耗极不均衡,同时江苏又是一个能源消耗大省,2017年江苏省全省发电量达到4884.58亿千瓦时,每年需大量从省外调入煤炭和石油。江苏新能立足江苏省电力需求市场,开展新能源发电业务,实现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发电累计装机容量855.145MW,权益装机容量726.8523MW。其中,
风电项目累计装机容量648.5MW,权益装机容量558.75MW;生物质能发电项目累计装机容量115MW,权益装机容量98.537MW;太阳能发电项目累计装机容量91.645MW,权益装机容量69.5653MW。
江苏新能的四个发起人股东均为江苏省内大型国有企业,其中,国信集团是江苏规模最大的省属能源投资集团,在能源项目建设和运营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及专业的人才;江苏沿海开发集团是江苏沿海滩涂围垦以及资源综合开发的实施主体,具有丰富的风能、光能等新能源资源;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是履行主导盐城市能源基地建设职责的盐城市属国有企业,对公司在盐城的项目获取和审批具有重要支持作用;江苏省农垦集团下属国有农场中具有大量可供开发风电、光伏的土地资源。股东方的资源优势为江苏新能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多业务协同发展享区位优势
得益于市场需求的提升,江苏新能的业务发展趋势良好,2015年度至2017年度,江苏新能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86974.38万元、114531.90万元和141714.36万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6155.84万元、32455.23万元和35916.6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445.13万元、64661.24万元、73637.34万元。江苏新能的生物质能发电在江苏省市场份额占比较大,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并网容量中,其占省内市场份额为26.32%,由于相关管理规定,生物质设施一经兴建,方圆100公里内不得兴建其他生物质设施,因此有利地保障了江苏新能获得稳定供应的生物质原材料。而且江苏省是农业较为发达的地区,相应的农林废弃物非常充裕,公司厂区所在区域的生物质燃料完全能够满足公司发电项目的燃料需求,无须跨区域收购;按2016年底并网容量计算,江苏新能的风力发电在江苏省的市场份额为11.48%,是公司近年来的利润增长点,也是公司未来重点开发的新能源发电板块。一方面江苏省近海风电可开发量达18000MW,风能资源丰富,另一方面得益于江苏新能的股东支持,使公司在风资源的竞争上更具竞争优势;江苏新能的太阳能发电在江苏省的市场份额为1.22%,在省内的市场份额较低,主要是公司开发的太阳能电站多数为屋顶光伏项目,容量较小,市场空间有待进一步开拓。
重点布局高经济效益风电项目
目前江苏新能拟建发电机组有国信灌云100MW陆上风电场项目、黄海农场三期100MW风电项目、射阳新洋农场101.2MW风电场项目,其中国信灌云100MW陆上风电场项目是江苏新能的募投项目。风电场项目可以一定程度上替代燃煤火电,用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风能资源替代化石燃料发电,具有显著的节能效益。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问题的日益重视,燃煤电厂发电成本中脱硫除尘等环保设备的投资及环境污染治理等费用将逐步加大,而风力发电以其清洁能源的优势,与燃煤电厂相比,在电力市场中具备一定的竞争力。
国信灌云风电场项目位于我国风能资源较丰富的江苏东部沿海地区,开发建设该风电场不仅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要求,也符合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对新能源产业的要求,有利于解决地区电力供应矛盾,调整电源结构,实现可再生能源与电网及其他电源的协调发展。风电场建成后,不仅可以加强其周边的连云港(601008,股吧)地区电力供应,补充其分散负荷的用电需求,改善当地的电源结构,还可以推动当地经济和环保产业的发展,因此,该募投项目的投资符合国家及地方发展战略与方向,具有良好的经济及环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