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项目将采用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访问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查看公告并按要求参与本项目招标。
华能定边周台子北畔风电、包头市清洁供暖风电两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塔筒)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批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现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1.新能源公司定边周台子北畔风电工程(100MW)
华能定边周台子北畔风电工程位于陕西省定边县东北侧,场址海拔高程在1320m~1400m之间,风场测风塔100m高度年平均风速5.37-5.74m/s,等效利用小时数2109小时,规划装机容量100MW;项目计划于2019年8月投产。
1.1.2呼伦贝尔公司包头市清洁供暖风电工程(50MW)
华能包头市清洁供暖风电工程位于包头市固阳县境内,风场海拔高程1545m~1650m,场地主要为低山丘陵地貌。风电场测风塔90米高处代表年平均风速为7.4m/s,风功率密度为338W/m2;风场规划装机容量50MW,年等效利用小时数3078小时;该工程计划2019年12月建成投产。
1.2 招标范围
标段:01
项目名称:华能定边周台子北畔100MW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塔筒)集中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HNZB2018-05-01032-01
招标范围:单机容量2.0-3.0MW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塔筒),总容量100MW,属基地型风场(总装机大于等于100MW),建议采用带方案招标方式,由投标厂家自行选择经优化的微观选址和风机选型方案进行投标(允许采用混装方案)。
标段:02
项目名称:华能包头市清洁供暖50MW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含塔筒)集中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HNZB2018-05-01032-02
招标范围:单机容量为2MW-3MW机组,水平轴、三叶片、上风向、并网型风电机组,采用变桨变速调节功率方式;轮毂高度80米及以上、不高于95米,叶轮直径不小于115米;总装机容量50MW(可略超过,但不得小于)。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申请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2008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年检有效);
2.1.3 具有国家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投标机型或同容量等级机型已取得型式认证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2.1.4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流动资金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无违法、违纪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在华能系统内中无不良履约记录和失信行为;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企业财务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等进行核实查证;
2.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2.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如中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人提供,如果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拒绝提供,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1.10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 资格专项条款
资格专项条款: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业绩要求:具有设计、制造同类设备的相关经验和良好运行业绩,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国内外100台或其以上2.0MW或其以上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并成功商业运行的业绩。(若投标机型轮毂高度大于等于100米,则还须具有30台以上相应轮毂高度风机通过240小时试运行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