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兵团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自治区2017年准东新能源基地 百里风区
风电基地新能源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新发改能源〔2017〕1134号),下达了2017年准东新能源基地、百里风区风电基地新能源项目新增建设计划300万千瓦,其中风电200万千瓦、光伏100万千瓦。具体为:昌吉州170万千瓦(其中:风电80万千瓦、光伏90万千瓦);阿勒泰地区10万千瓦风电;吐鲁番市45万千瓦风电;哈密市30万千瓦风电;兵团第六师40万千瓦(其中:风电30万千瓦、光伏10万千瓦);兵团第十三师5万千瓦风电。
据悉,截止目前,自治区弃风限电情况大幅好转,弃风率持续下降。2017年上半年,弃风电量72.5亿千瓦时,弃风率32.1%,同比下降11.8个百分点。2017年6月,弃风电量12.0亿千瓦时,弃风率27.8%,同比下降14.1个百分点,各地(州、市)弃风限电情况均有明显好转。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自治区2017年准东新能源基地 百里风区风电基地新能源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新发改能源〔2017〕1134号)
昌吉州、阿勒泰地区、哈密市、吐鲁番市、第六师、第十三师发展改革委、国网新疆电力公司:
经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2017年准东新能源基地、百里风区风电基地新能源项目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建设计划”)下发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准东新能源基地、百里风区风电基地2017年建设计划
2017年准东新能源基地、百里风区风电基地新能源项目新增建设计划300万千瓦,其中:风电200万千瓦、光伏100万千瓦。具体分配如下:昌吉州170万千瓦(其中:风电80万千瓦、光伏90万千瓦);阿勒泰地区10万千瓦风电;吐鲁番市45万千瓦风电;哈密市30万千瓦风电;兵团第六师40万千瓦(其中:风电30万千瓦、光伏10万千瓦);兵团第十三师5万千瓦风电。
二、抓紧确定2017年新能源项目清单
请各地(州、市、部)发展改革委按照建设计划,确定2017年新能源项目清单,于8月30日前按照隶属关系将各地(州、市、部)2017年新能源项目建设计划表分别报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兵团发展改革委,并抄报国网新疆电力公司。总规模不得超过下达建设计划确定的指标,如果超出视作无效。
三、加快落实年度投资建设任务
请各地(州、市、部)发展改革委按照2017年新能源项目建设计划表,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抓紧办理完成风电项目核准;对已纳入2017年新能源项目清单的项目倒排工期,加快建设,确保所有项目于2017年底前完成全部投资任务。
四、加快落实电网接入及送出条件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对列入建设计划的项目,要加快落实电网接入,积极开展接入系统设计和评审工作,在项目获得备案或核准后尽快出具接入系统审查意见。同时,加快配套电网送出工程建设,确保配套电网设施与新能源项目同步建设、同步投入运行,避免出现因电网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导致的弃风弃光限电现象。
联系人:郑子雯 电话:0991-8804549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