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福建平潭召开2017年“5+2”产业系列
风能产业政策宣讲会。据介绍,平潭风能产业除了可享受地方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国家赋予平潭综合实验区在税收、通关、土地、金融等 7 大领域的特殊优惠政策。例如,风电制造企业创建国家级工程研发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的,一次性奖励 200 万元,属省级的,一次性奖励 100 万元;对符合扶持产业发展办法的企业,可享受自其纳税年度起 5 年内,按缴纳税收的地方级财政分成部分的 50% 予以奖励,最高可达80%等。
平潭
风能资源得天独厚,具有与“世界风场”之称的美国加利福利亚风场相媲美的美誉。全岛年平均风速为8.4米/秒,且风向稳定,能与福建省水电形成季节性互补。此外,平潭风能产业按风力发电、风电制造、风电服务、融合发展四大板块打造产业链。至“十三五”末,风力发电总装机容量拟达 100 万千瓦,实现产业链配套初步完善,产业融合颇具特色的风能产业集群。
平潭区风能产业相关负责人吴继贵表示,平潭共规划建设风电场 8 处,其中已建成长江澳一期、长江澳二期、青峰一期等 3 个项目,已开工建设大练和长江澳 2 个海上风电场。目前,福建省通尼斯海上垂直轴异型风力发电机研发制造基地、帕卓风力发电水冷系统制造基地等项目也已落地平潭。“十三五”期间,还将继续推进青峰二期、草屿、屿头等
风电场项目开发建设工作。
“平潭风能产业的重要突破口是要主动融入区域产业布局,走特色化、差异化和互补发展的路子。”吴继贵表示,平潭未来定位是建成新型风机研发、制造、试验基地、新能源企业总部经济集聚中心,实现与福清、莆田等地风电产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