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风速风力发电机组选型导则》、《
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编制规程》两项
风电行业标准日前获得批准,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在“三北”地区弃风限电暂时无法根治的状况下,中东部和南方地区的低风速风电和海上风电无疑将是“十三五”时期我国风电开发的主战场。低风速和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爆发前夜,两项标准的出台可谓正逢其时。
标准是行业发展的助推器。行业要发展,标准须先行已是业内共识。回溯风电的发展史,我们曾在这方面走过弯路,吃过苦头。在我国风电产业发展的早期,由于风机制造的标准缺失,导致风机制造门槛低、风机制造厂商杂、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大大影响了中国风电制造的整体美誉度和竞争力。
不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导致风机大规模脱网事故则是一个鲜活的例证。
2011年正是“三北”陆上风电建设如火如荼之时,在这一年却发生多起大规模风机脱网事故,原因在于风电机组不具备低电压穿越能力。当时,对责任的归属曾引起广泛争议,处于舆论漩涡的风电制造商、风电开发商和电网公司“公有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争执不下。事后看来,把责任完全归咎于任何一方都不公允。追本溯源,其根源在于行业缺失相关的标准以及部分标准执行不到位。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惨痛的教训再次警示行业,风电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完善的标准体系以及严格的执行力。
截至2016年底,我国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已达1.49亿千瓦,占全部发电装机容量的9%,中国已连续多年位居第一风电大国。从“大”到“强”,从追求速度到兼顾速度与质量,风电发展的新思路逐渐清晰。在这一新思路引领下,风电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完善也处于加速度,中国的
风电标准体系逐渐建立起来。
但我们必须看到,和火电、水电等传统能源行业相比,作为新兴产业的风电, 其标准的制定仍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需要做好宏观规划的同时,进一步的细化与扩展。实践永远比理论更丰富。标准的制定也不可能一劳永逸。这就需要针对产业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及时地对标准进行修订和补充。
标准的制定和完善不仅关乎我国风电产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是成为风电强国的应有之义。所谓“强”,不仅体现在中国风电企业和行业在制造能力、市场份额、增长速度上居于前列,更体现在标准制定和执行上领跑世界。
标准之争实质上是产业的国际话语权之争。风电大规模商业化应用起源于欧洲,长期以来,国际通用的风电标准大多是基于丹麦、 德国等欧美发达国家的风资源条件和经验建立起来,我国由于缺乏足够的基础研究和实践经验,起步阶段往往通过借鉴或转化国外标准而来,这直接导致某些标准并不适合中国的风资源及地理条件。
伴随近年来中国风电产业的壮大,中国风电行业不仅有能力,而且有强烈的内生需求,实现标准的本土化。
低风速是我国独创的概念,低风速风电开发在国际上没有先例可循。这一现状决定了《低风速风力发电机组选型导则》从一“出生”,就具有强烈的本土化色彩,也为今后风电标准的本土化提供了更多可供借鉴的经验。
当然,我们强调风电标准本土化的同时,也并非无视现有的国际标准体系。只有既立足中国资源和市场现状,又与国际标准体系接轨,才能更好地引导技术进步、提升产品质量、促进产业升级、赢得国际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