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今天我们的主角就是它,风电!进入“十三五”以来,包括风电在内的新能源逐步为人们所重视,风电发展也迎来了利好契机。今天我们就来一起聊一聊风电的十三五——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6 年前三个季度,全国弃风电量已达到394.7 亿千瓦时,超过2015 年全年的弃风电量339 亿千瓦时,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 亿元人民币。其中,“三北”地区的平均弃风率逼近30%,严重地区如甘肃弃风率为46%,新疆为41%,吉林为34%。
显而易见的是,弃风限电已经成为制约我国风电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最大绊脚石,这甚至会直接关乎产业的生死存亡。
近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当中就特别提到必须有效解决风电消纳问题。《规划》中明确,消纳利用的目标是到2020 年,有效解决弃风问题,“三北”地区全面达到最低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的要求。
实际上,包括风电消纳在内的诸多风电发展问题,例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风电“走出去”等等,此番《规划》都给予了一一详细说明。“可以说,《规划》最大的亮点就是给风电行业做了一个整体规划,这样一来就给了大家一个明确的思路。”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本刊记者仔细研读了《规划》,发现其中的亮点在于其对各省(市、自治区)的风电发展都进行了细化规定,通过这些细化规定一方面试图解决消纳问题,另一方面也揭示了未来我国风电发展地域的转移趋势。
技术已经不落后于世界水平
尽管存在着弃风限电的发展问题,但近几年,中国乃至全世界的风电产业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到2015 年年底,全球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4.32亿千瓦,遍布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我国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29亿千瓦,截至本刊记者发稿时,这一数字已经突破1.4 亿千瓦,装机容量位居全球第一。
不仅如此,“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近年来我国风电产业不仅在装机规模方面备受瞩目,同时形成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较为完备的产业体系,装备制造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具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领先技术产品远销到全球近30 个国家和地区,风电成为我国少数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之一。”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国内风电企业前十强都跟国际在同一水平。”秦海岩具体说。
林伯强亦表示,目前已经有3-5家的国内风电企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现在全球前5 的企业当中,我们已经占到了好几席。”林伯强说。
借着这一发展态势,《规划》中也给“十三五”期间风电发展定下了具体的目标。到2020 年底,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确保达到2.1 亿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500 万千瓦以上;风电年发电量确保达到4200 亿千瓦时,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6%。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朱明在《规划》出台后曾解释:“此前我们曾经提出如果条件许可,2020 年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力争达到2.5 亿千瓦的目标,但最终没有写入,这主要是考虑到了弃风问题仍然比较严重,需重点解决。”
解决消纳问题仍是未来主要课题
正如朱明所担心的一样,未来“十三五”风电发展的顺利与否,很大程度上与弃风问题是否有效解决直接相关。
弃风限电问题之所以会产生,就是因为当地无法消纳。为实现《规划》中的消纳目标,此番《规划》中也做出了具体细致的安排。一是要求逐步缩减煤电发电计划,为风电预留充足的电量空间,确保规划内的风电项目优先发电,明确对于化石能源发电挤占消纳空间和线路输电容量而导致的风电限电问题,由相应的化石能源发电企业进行补偿;二是将落实最低保障性收购小时数上升为“红线”:一方面,明确提出相关省(区、市)在风电利用小时数未达到最低保障性收购小时数之前,并网规模不宜突破规划的发展目标;另一方面,对于弃风限电问题突出、无法完成最低保障性收购小时数的地区,实施一票否决制度,不再新增风电并网规模。
“值得注意的是,《规划》还力图通过一系列具体措施来确保这些原则落到实处。其中包括要求建立风电产业发展预警机制,加强对风电调度运行和消纳情况的监管,由国家能源局及派出机构定期开展弃风限电问题专项监管,及时发布监管报告,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限期整改。”秦海岩表示。
与解决“三北”地区消纳相对应的是,《规划》中明确“三北”地区新增装机将大规模缩减。未来“三北”地区新增装机将集中在弃风限电不严重的华北地区,包括河北、山东和山西等地。弃风限电较严重的东北三省和甘肃、新疆、宁夏等地则基本限制了新增装机。
“三北”发的电,无法消纳因此限制其装机规模,而用电比较多的中东部和南部自然就成为了未来重点发展风电的地区。《规划》中亦同时提出,要提升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风电开发利用水平。这种地域的转移,或是“十三五”期间风电发展的亮点之一。
风电地域转移前景好,难度大
“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具有分布广、密度低的特性,更适合就地开发,就近利用。在处于负荷中心的中东部及南方地区大规模开发风电项目更符合可再生能源的禀赋。”秦海岩对本刊记者说。
“之前,行业普遍认为,风速低于6 米/ 秒的资源区不具备经济开发价值。但是,通过‘十二五’期间的技术创新,叶轮直径的加大、翼型效率的提升、控制策略的智能化以及微观选址的精细化等,提高了机组的整体发电效率,使低风速资源区也具备了经济开发价值。目前,年平均风速5米/ 秒的风电场,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数也可以达到2000 左右。据气象局最新评估结果,中东部和南部地区风速在5 米/ 秒以上达到经济开发价值的风资源技术可开发量接近9 亿千瓦,足可以满足未来的开发需求。”秦海岩具体解释,中东部和南部何以能大力发展风电。
为了使中东部和南方地区成为风电持续规模化开发的重要增量市场,《规划》明显提高了这一地区的“十三五”开发指标:中东部和南方地区陆上风电新增并网装机容量4200万千瓦以上,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7000 万千瓦以上。与此同时,“三北”地区陆上风电新增并网装机容量则为3500 万千瓦左右。“这意味着,若算上海上风电的新增并网装机容量,中东部和南方地区新增并网装机容量将占到全国新增并网容量的56.9%,远远高于‘十二五’的25.8%。”秦海岩表示。
但理论和现实依然有差距。林伯强就表示,中东部和南部发展风电的空间不大。“中东部和南部地理条件不是很符合风电站的建立,如果可以建风电站,肯定此前都已经建好了。比如说我所在的福建省,风电企业都是暴利行业,发的电很容易卖出去,大家早就开始注意了,能用的地址可能都已经用得差不多了。”林伯强表示,中东部和南部发展风电这一目标,并不容易完成。
秦海岩表示,要真正实现上述目标,还必须在开发模式的创新上下功夫。“低风速地区的风能资源分散,风况条件更加复杂,连片集中开发模式已经难以适用,‘分散开发、就近接入、本地消纳’则是更可行的方式。”秦海岩说。
“‘十二五’时期,我国风电产业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站在这一起点,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五年我们将会迈上一个更高的台阶。现在,《规划》已经为我们指明了方向,下一步需要各方协调一致、各司其职,通过真正全面落实全额保障性收购等关键政策,彻底破解制约行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为实现规划目标保驾护航。”秦海岩最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