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近日出台的《关于促进风电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指出,对“未核先建”的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投资主体的项目、已列入国家年度开发计划但未按既定计划推进的项目,将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其有关出资人申报下一年度开发计划实行必要的限报。
今后,凡申请列入国家风电开发规划、年度开发指导规模的项目,都必须首先完成测风。经有关部门批准或委托后,有关专业机构或者风电开发项目投资主体应当依照标准规范严谨开展测风工作,确保数据全面、准确,并且测风周期达到一年以上。此外,江苏省还将强化风电场地优选工作,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对于陆上风电,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湿地公园等15类区域进行严格有效的保护,不得在一级管控区内开发风电,需要在二级管控区开发的必须征求有关部门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