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国家能源局就《可再生能源“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提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15%,2030年达到20%,“十三五”期间新增投资约2.3万亿元。其中,到2020年底水电开发利用目标3.8亿千瓦(抽水蓄能约0.4亿千瓦),太阳能(000591)发电1.6亿千瓦(光伏1.5亿千瓦),风力发电2.5亿千瓦。
规划在全面推进西南大型水电能源基地和三北风电基地建设的同时,光伏发电近半数规模则是分散式,未来将出台更多扶持政策,而且要降成本、补缺口,首次专门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与储能综合应用示范基地等重大工程。
世界上众多国家都将发展水能、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作为应对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双重挑战的重要手段。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初步统计资料显示,2015年中国能源消费总量43亿吨标准煤,同比增长0.9%,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占12%,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比2010年提高了3.4个百分点。
中投顾问《2016-2020年中国新能源(600617)产业深度分析及发展规划咨询建议报告》中分析到: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规划中重点提及在新能源发展规模比较大的地区布局适当规模的抽水蓄能电站,建立风水、风光水、风光火等联合运行基地,积极探索不同场景、技术、规模和领域的储能商业应用,规范相关标准和检测体系。国家电网则建议将总规模分解到省,进一步明确可再生能源基地消纳市场。
此外,降成本也是“十三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任务。
按照水电水利规划总院设定的目标,“十三五”末考虑环境成本,资源富集区、不弃风条件下新建风电项目电价与当地火电上网电价相当,而国家能源局则提出,光伏发电力争2020年实现用户侧平价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