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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股价过度调整 电价调整对盈利的影响并不显著

日期:2016-10-09    来源:研报中国银河国际

国际风力发电网

2016
10/09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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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上网电价 风电股 风电财经

在国家发改委发布了2017年光伏上网电价意见稿后,多只风电股在上周五遭到抛售。我们认为它们的股价过度回调,因为:(1)上网电价的意见稿仍未落实;(2)建议的电价仅适用于新项目,对运营商盈利的影响将会在2019年甚至是2020年才会浮现;(3)运营商可调整新的装机计划以保护盈利;(4)风机成本在未来两年有机会下降,这将有助缓解电价转变带来的影响。虽然建议的电价调整似乎颇为负面,但由于政府亦已推出其他政策包括全额保障性收购和最低利用小时,因此政策在总体而言仍有利风电产业的发展。我们对部分风电企业的看法仍然正面,包括金风科技[2208.HK](有望受益于抢装需求)、华能新能源[0958HK](盈利增长强劲)和新天绿色能源[0956HK](2016年市盈率为7倍,估值吸引)。

发改委建议在2018年下调陆上的风电上网电价。根据意见稿,到2018年,一类、二类、三类地区的电价将分别为0.41元、0.44元和0.48元人民币/千瓦时,较之前的建议电价减少0.03元人民币,并较2016年低0.06元人民币。对于四类地区,建议电价为0.55元/千瓦时,较之前建议的低0.03元人民币,并较2016年低0.05元人民币。

4类地区的风电权益内部收益率仍然合理。根据最新的电价,我们预计一至三类地区的权益内部收益率将下跌到个位数,但我们预期带来的影响将有限,因为各大风电运营商如华能新能源和龙源电力[0916HK;持有]的新项目主要分布在四类地区。我们预计四类地区的权益内部收益率将从14.6%(根据此前的建议电价)降至12.9%(基于新的意见稿),我们认为这水平仍然不错。

对盈利的影响将在2019年才开始浮现,而且影响并不显着。根据意见稿,新的电价将适用于(1)在2018年1月1日后核准并在2019年底前动工的项目;(2)2018年之前获批但未在2019年底前并网的的项目。换句话说,如果项目能够在2018年前获得批准,并于2018年初至2019年底之间开始动工,将可收取较高的电价。此外,我们估计2019年的新项目将只占主要运营商2018年底的装机量约10%。根据我们的估算,假设新项目的盈利下跌15%,对各大运营商的2019年盈利影响将仅约1.5%,我们认为这影响并不显着。

潜在的忧虑。虽然风电的下一轮电价修订将在2018年进行,但意见稿鼓励实行招标等市场竞争方式确定的电价。正如太阳能行业在今年的情况一样,我们认为风电运营商有机会需要在2018年前降低电价以争取新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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