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贵州风能资源较为丰富的区域主要分布于毕节市西部、南部及中北部等区域。低纬度、高海拔、高原台地的地理特征,使威宁县和赫章县境内的风力资源成为贵州翘楚,是贵州省风能资源最为丰富的区域。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在贵州风能资源丰富、风电未开发区域规划分期建设一批风电项目。依据中尺度数据及周边已投产风电场情况,选定威宁县及赫章县建设一批测风塔进行风能资源观测和分析。
2.2招标范围:20座桁架式测风塔;提供所有测风塔及所需要的仪器,包括安装附件及材料;负责所有测风塔的施工、安装和测风仪器的调试工作;负责所有测风塔质保期内的维护和技术服务工作等。投标人在中标后负责招标人风电前期风资源观测设备的设备供给、安装、维护,投标人还应根据现场需要随时保证招标人现场的文明卫生、环境保护等,投标人为满足以上要求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成本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工期要求: 4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法律地位的要求如下:
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3.2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如下: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资质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3.3.1投标人应具有测风系统供货能力或塔体设计制造能力。其中塔体制造商具有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其他强制认证。
3.4投标申请人管理体系认证必须满足:通过ISO9000族标准质量管理或质量保证方面的一系列标准体系的认证;
3.5投标申请人的资信状况、商业信誉和法律诉讼纠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5.1投标申请人资信状况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资信情况;
3.5.2投标申请人市场(商业)信誉的要求:近三年内在类似项目的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3.5.3投标申请人及其子公司与招标人及其子公司存在诉讼、法律纠纷等问题。
3.6投标申请人的履约能力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7投标申请人唯一性的要求,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另外组成联合体,或者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3.8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8.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8.3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3.8.4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4.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供资料(但不仅限于)
4.1必要时应能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投标人以下文件的原件供招标人查验。如为投标授权代理,还需提供被授权人的以下文件的原件:
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原件;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4.2提供《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函》(见附件1)。
4.3提供企业简介或说明,内容含投标人所具有的设计、制造同类型产品的经验说明,在专业技术(含知识产权、专利等方面的情况说明)、加工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生产制造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的情况说明等,并填写附件2。
4.4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复印件(扫描件),如为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扫描件);按要求填写附件3、附件4,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4.5提供符合第3.3条要求的生产许可和强制认证等证书的复印件(扫描件);第三方产品检验或认证报告的复印件(扫描件)。
4.6提供符合第3.4条要求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的复印件(扫描件)。
4.7提供以下有效的资信等级证明材料中的一种原件的复印件(扫描件):
4.7.1银行在【壹】年内出具的资信状况证明;
4.7.2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壹】年内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
4.7.3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信用报告。
4.8提供近两年年内未发生3.5.2条、3.5.3条等相关情况的声明或证明材料。声明或证明材料可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况报告(承诺书)或由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具有律师执业资格)、检察机关、司法机关中的任意一个出具的材料原件的复印件(扫描件)。
4.9提供2013年~2015年度经合法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扫描件),复印件(扫描件)字迹清晰可辨。
4.10提供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证明。
4.11其他有关的资格证明资料。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上发布。
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8月08日至8月12日
6、报名办法和截止时间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纸质文件。投标申请人应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密封完好,并注明“投标申请人全称+标段全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字样。接收快递(或当面)送达的纸质文件均以签收时间为准。(快递地点:贵州省贵阳市新华路9号乌江水电大厦1911室,邮编:550002)。
6.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文件。投标申请人应将资格预审文件中的所有文件必须扫描制作成一个完整的PDF文件(包括所有证书等资质文件)。所有证书等资质文件须用原件扫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函》须加盖公章后扫描。并以《投标申请人全称+标段全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文件名,将PDF格式扫描件电子版和word或excel可编辑格式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wjct_01@sina.com。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内容须一致,且具有同等效力。
6.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13日至17日17:00以前。
特别提示:不接受传真的书面资料,逾期送达指定地点或指定邮箱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预审及招标文件获取
7.1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7.2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将得到预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购买标书。
7.3每套标书将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pagebreak]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组织:贵州乌江水电成套设备公司
地 址:贵阳市新华路9号乌江大厦1911室
邮 编:550002
联 系 人:朱江
电子邮件:wjct_01@sina.com
电话/传真:0851-85784263/85784823
账户名称:贵州乌江水电成套设备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贵阳市工行万东支行
账 号:2402 0049 0920 0007 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