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益激烈的外部竞争环境和渴望寻求突破发展的协同作用下,我国一批大型能源企业开始把目光积极投向海外市场。
今年5月,国投电力发布消息称其与西班牙雷普索尔公司在英国伦敦顺利进行英国海上风电项目股权交割,完成了针对WFEUK公司 (即WindFarmEnergyUKLimited)的100%股权收购。之后,三峡集团欧洲公司与美国黑石集团BCPCayman公司签署股权交割协议,完成收购德国Meerwind海上风电项目80%股权,交易总额6.5亿欧元。这是三峡集团继英国市场后,在欧洲海上风电的又一布局。
事实上,记者了解到,早在2013年前后,国内就有不少大型国有电力企业在欧洲和一批国外海上风电企业有过合作。这些企业通过成立合资公司、股权投资等方式投资海外风电项目,以掌握先进海上风电技术。
在全球风能理事会相关负责人看来,欧洲市场无论是在各方面制度还是法律体系上都更为成熟,能够有效保证业主在海外能源投资过程中应享有的权益。以德国为例,由于风资源蕴藏量最丰富的北部陆上风电开发已趋于饱和,近年来德国政府运用一系列法律手段以及经济杠杆对海上风电进行大力扶持,其中包括2012年新修订的《可再生能源 法》。据了解,该法有效提升风电产业利润,保障海上风电场项目投产后20年内拥有补贴等优待,为供应商们提供了透明的政策支持。
记者还了解到,该国近日将探讨如何在2031年前实现15吉瓦的运营海上风电容量。这些细节来自德国的《可再生能源法》(简称EEG)修正草案及一部新的海上风电草案,即《WindSeeG》。这也为风电开发者和供应链上的成员提供透明信息,并将德国置于长期风电规划的领先地位。
除政策红利外,鉴于海上风电不俗的发展前景,来自通用电气、西门子、莱茵集团等11家能源公司高管人员近日在给欧盟的一封公开信中明确提出,要求其重新定位海上风电在欧盟能源战略中的位置,以确保海上风电在欧洲能源未来发展中占据一席之地。
在风能研究机构MAKE亚太区首席代表孙文轩看来,我国越来越多的大型能源企业的跨国并购已不再停留在以占有资源为目的,而是转向以技术创新为动因,即通过跨国并购直接获得技术,并利用和整合被并购企业的研究开发机构,搭建国际化的技术创新平台,以吸引诸如人才等关乎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的资源,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进而增强参与国际竞争的核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