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过后,可再生能源再一次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全国政协委员、可再生能源发展龙头企业协鑫集团董事长朱共山建议,应明确电网承担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的主体责任,并承担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统计和分摊可再生能源弃发电量、充分挖掘系统调峰潜力、加强输电通道建设等责任。
理应优先发展的可再生能源为何在现实中往往遭遇“靠后站”的尴尬?来之不易的可再生能源为何出现日益严峻的“弃风弃光”现象?协鑫集团董事长朱共山一语道破:现在主要问题是一缺可操作的具体办法,二缺有效的惩罚措施。为此他建议在强化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收购的基础上,建立“绿色电力证书”和“绿色电价”两个机制,充分体现国家对绿色能源优先发展的导向作用。
据悉,2015年,全国风电全年弃风电量达到339亿千瓦时,四季度部分省份的弃风比例甚至超过60%,全国因风电弃风限电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80亿元。此外,2015年西北部分地区出现了严重的弃光现象,平均弃光高达30%。朱共山认为,我国“弃风弃光”的主要原因不在于技术瓶颈,而是电力市场新旧主体之间的优先级排序问题,归根结底是机制安排问题。
据笔者了解,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朱共山在提交的提案中郑重建议,国家应允许并鼓励愿意为清洁电力多支付一些费用的用户,自愿选择购买可再生能源电力,同时通过制定相应的制度,保证用户多支付的费用被真正用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他认为,这种机制将有效改善可再生能源补贴附加征收不足的现状,也将通过电力消费用户的选择促使电力公司增加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投入,通过市场选择机制助推电力结构向清洁化方向调整。应突出低碳能源的优先发展地位,使电网发展规划与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相协调,加快建设打通西部能源基地和东部负荷集中地区的电力输送通道。
为确保实现十三五能源结构转型的战略目标,首先要彰显能源低碳转型的坚定决心和市场信号,然后坚持推进传统化石能源清洁化和结构性改革措施,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比例,培育可再生能源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发展动能引擎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