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电力A12月15日发布公告称,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称“省风电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更好地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满足省风电公司收购股权资金需求及保证风电项目前期费用,公司董事会同意向省风电公司增资10,000万元。其中,6,500万元用于省风电公司收购本公司所持华能汕头风电公司25%股权;3,500万元用于已列入国家“十二五”第四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韶关南雄前岭、河源和平紫云嶂、梅州梅江明山嶂和梅州大埔桃源等后续项目前期费用。
公司本次对省风电公司投资的出资均为自有资金。增资前后,省风电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本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向全资子公司省风电公司增资,满足省风电公司收购本公司所持华能汕头风电公司25%股权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夯实其作为本公司风电资源整合平台,提升省风电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本公司对省风电公司的战略定位。开展部分风电项目开发前期工作,有利于获取优质风电资源,提高本公司清洁能源装机占总装机的比例,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