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5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国电电力辛集100MW风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1.9170公顷(其中耕地耕地0.1480公顷、非耕农用地1.7690公顷),以出让方式供地,作为国电电力辛集100MW风电项目建设用地。
附批复原文:
关于国电电力辛集100MW风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管制处 2025-12-15
冀政转征函〔2025〕748号
辛集市人民政府:
国电电力辛集100MW风电项目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1.9170公顷(其中耕地耕地0.1480公顷、非耕农用地1.7690公顷),以出让方式供地,作为国电电力辛集100MW风电项目建设用地。
二、你市要严格落实《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三、你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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