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内蒙古宝丰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50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原文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内蒙古宝丰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50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2月16日我厅受理了内蒙古宝丰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50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71-4632057
传真:0471-4632057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宝丰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500MW风电项目
建设单位: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哈立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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