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获悉,近日,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南方电网新能源参与电力现货市场工作方案(2025 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落实136号文文件精神,结合南方区域自2025年6月起执行现货长周期结算试运行的相关计划,推动集中式、分布式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参与现货市场。
集中式新能源市场主体参与现货市场形式主要包括两种:
可报量报价参与交易,也可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
原则上,风电光优项目通过首批风机(光伏区)连续无故障试运行时限起可按规定参与区域现货市场,在并网后30日内(不含并网日)首批风机(光伏区)仍未达到连续无故障试运行时限的,第31日起纳入区域现货市场,参照各省具体要求执行。
分布式新能源市场主体参与现货市场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方式:
方式1:由聚合商聚合参与市场方式。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交易规则、方案,具备相应资质的聚合商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成为经营主体后,可聚合一家或多家分布式新能源,满足市场准入条件后报量报价参与交易。原则上聚合单元不超出同-220千伏变电站供电区域。
方式2: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市场方式。未直接(聚合)参与交易的分布式新能源作为价格接收者参与交易,根据同类型电源市场价格结算,上网电量优先匹配给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
2025年重点工作总体计划
确保完成目标:6月连续结算试运行前,确保全网所有已参与中长期市场化交易的集中式、分布式新能源具备参与现货市场条件,220kV及以上、试点 110kV 集中式“一对一”新能源具备“报量报价”参与条件。
力争完成目标:
集中式方面:
6月连续结算试运行前,力争全网所有已参与中长期市场化交易的220kV及以上新能源“报量报价”参与市场,广东(韶关、汕头)、广西所有地调、云南(曲靖、楚雄、大理)试点地调110kV“报量报价”参与;
12月底前,力争全网所有已参与中长期市场化交易的集中式新能源具备“报量报价”参与条件,各省逐步扩大集中式“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范围,广东、广西所有 110kV 及以上新能源“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
分布式方面:
6月连续结算试运行前,为分布式新能源不同方式入市做好技术铺垫和整体方案设计;
12月底前,力争广东试点以虚拟电厂形式“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其余分布式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现货市场。
全文如下:
来源: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