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中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百问百答(2025年版)》。
其中与风电相关的问题如下:
1、什么是绿色电力?
答:绿色电力一般是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
2、中国绿证的历史沿革是怎样的?
答: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国情,中国绿证制度不断健全完善。2017年起中国试行绿证核发和自愿认购制度,仅对陆上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的补贴项目核发绿证。2019年,绿证核发范围拓展至风电和光伏发电平价项目。2021年,在电力交易机构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2023年7月,实施绿证全覆盖政策,明确绿证是中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中国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由国家能源局对所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核发绿证。2024年7月,出台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同年8月,出台绿证核发和交易规则,印发关于做好绿证与自愿减排量市场(CCER)衔接工作的通知。2024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明确通过实施绿证等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
3、绿证核发前是否必须建档立卡?
答: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是绿证核发的前提条件,项目不建档立卡就无法核发绿证。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有关工作的通知》,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是对并网在运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抽水蓄能和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完成信息登记,并为每个项目生成项目编码的过程,该编码为项目全生命周期唯一身份识别代码。
4、绿证的核发范围如何?
答:国家对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
5、可交易绿证的核发范围有哪些?
答:目前,国家对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以及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新投产的完全市场化常规水电机组上网电量,核发可交易绿证;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自发自用电量和2023年1月1日(不含)之前的常规存量水电机组上网电量,暂不核发可交易绿证。
6、在绿证应用方面,常规水电、自发自用等暂不可交易的绿证与风电、光伏发电等可交易绿证有区别吗?
答:中国对所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核发绿证,并以绿证作为证明绿色电力消费的唯一凭证,目前可交易绿证和暂不可交易的绿证在应用方面没有区别。
7、绿证与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是什么关系?当前两者是否存在环境价值重复获益的问题?
答:绿证和CCER都是节能降碳的重要机制,绿证是通过引导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间接减碳;CCER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提供了有益补充,目前已将深远海海上风电和光热发电纳入申请范围。依据《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4〕124号),在两年过渡期内,深远海海上风电和光热发电项目可按有关规定在核发交易绿证或申请CCER中“二选一”,不可重复获益。
8、哪些情况下中国绿证需要核销?
答:中国绿证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依托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进行核销,核销主要涉及三类情况。一是超过2年有效期的绿证将被自动核销;二是用于声明绿色电力消费或开展绿色电力消费认证的绿证将被核销;三是获得签发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的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将被核销。
9、绿证核销后是否有相关证明,包含哪些信息?
答:绿证核销完成后,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核销信息表。信息表展示绿证绿证的编号、数量、类型(可交易绿证还是自发自用)、对应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如风电、光伏发电等)等基础信息以及从核发、交易到核销(含认证)的全流程绿证流转信息,核销信息表加盖国家能源局绿证专用章。
全文如下:
《中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百问百答(2025年版)》发布
为向全社会更好普及绿证绿电基础知识,宣贯行业相关政策,满足用户绿证绿电需求,切实保障用户合法权益,我们组织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等有关单位编写了《中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百问百答(2025年版)》。现予公布,供大家在绿证相关工作中参考。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们将根据有关情况更新完善。
联系方式:010-81929500/81929501(传真)
附件:《中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百问百答(2025年版)》.docx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