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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进一步加强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管理

日期:2025-03-14    来源: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

国际风力发电网

2025
03/14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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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能源项目 电力系统 新能源产业

3月13日,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

内容指出,强化涉网安全性能管理。电力调度机构前置参与并网主体的设计、建设过程,依据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制定并网前期涉网设备技术、涉网性能参数等审查规范;电网企业应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制定低压分布式新能源涉网安全标准,并按标准开展验收工作;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要对照相关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等规定要求,保证继电保护、安全稳定控制装置、通信设备等二次系统配置符合要求。同时,加强 SVG、AVC、AGC、一次调频等重要涉网调节设备/装置的运维,避免“需用不能用”,影响系统调节能力。

加强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参数管理。电力调度机构加强对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的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参数的统一管理,制定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设备关键参数管理台账信息,规范关键涉网参数设定原则和报备要求,明确报备参数范围、流程等。基于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实测建模,加强建模及参数实测管理,完善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参数全周期、精细化管理机制,确保电力系统稳定计算分析结论科学准确;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设备参数、定值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整,控制逻辑或参数发生变化后要复核测试。

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要根据电力系统稳定计算分析要求,进行建模及参数实测,并定期开展涉网参数复测,复测周期不超过 5 年,检测应由具备 CNAS/CMA 资质或同等资质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试验方案、试验结果和试验报告应经电力调度机构审核确认。

全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服务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相关意见建议请传真至0591-87028915,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aqfjb@nea.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研提意见汇总表

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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