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甘孜州推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政策解读。
《政策措施》指出,做强新能源全产业链条方面,培育风机、叶片、支架、组件、逆变器等新能源设备的大型消纳市场。对企业来州建设压缩空气、重力、飞轮、液流类等具有先进技术路线的新型储能项目,优先做好要素保障。
支持突出贡献企业来州开发新能源方面,支持突出贡献企业来州开发新能源。优先支持对省、州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参与全州新能源开发。
大力推广生态修复类新能源项目方面,支持沙化、草场退化等地区开展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效益的新能源项目。
全文如下:
《甘孜州推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重点产业链协同推进机制的通知》(川办发〔2024〕35号)精神,甘孜州被列入全省文化旅游重点产业链的主要承载地和低空经济(含无人机)、新能源(光伏、风电、氢能)、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含储能)重点产业链协同发展地,并鼓励支持甘孜州重点发展牦牛全产业链。
二、政策框架
《政策措施》共五个部分25条,主要包括:
第一部分:推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5条)。从“扶持文化演艺公司发展、支持乡村旅游发展、扶持康巴工匠传承与发展、支持创建生态旅游区、扶持旅游住宿业质量提升”5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第二部分:推进牦牛全产业高质量发展(8条)。从“支持牦牛产业基地建设、支持牦牛精深加工产业、支持农旅牧旅融合发展、支持牦牛产业科技创新、支持牦牛产业标准建设、支持产业经营方式转变、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公用品牌培育力度”8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第三部分:推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7条)。从“做强新能源全产业链条、支持突出贡献企业来州开发新能源、大力推广生态修复类新能源项目、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氢能技术攻关和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便携式制氧供氧产品生产、支持电算融合发展”7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第四部分:加快培育低空经济产业发展(2条)。从“支持低空经济应用场景拓展、建立管理服务平台”2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第五部分:推进新能源汽车上游配套产业发展(3条)。从“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支持绿色矿山建设、强化产业发展用能保障”3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三、第一部分主要内容
(一)扶持文化演艺公司发展方面,对剧目商演30场次以上且年收入达到100万以上的,一次性给予奖励20万元。
(二)支持乡村旅游发展方面,对评定为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镇、村的创建主体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评定为天府旅游名镇、名村的创建主体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
(三)扶持康巴工匠传承与发展方面,对获得“十大功巧大师”一次性奖励5000元,获得“卓越工匠”一次性奖励3000元,获得“康巴优秀工匠”一次性奖励1000元。
(四)支持创建生态旅游区方面,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生态旅游区称号的县(市)人民政府,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500万元、100万元。对新获得世界级旅游景区、世界级旅游度假区称号的创建主体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1000万元。
(五)扶持旅游住宿业质量提升方面,对新评定的金树叶级、银树叶级的绿色饭店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20万元、10万元。对新评定为省级的甲级、乙级、丙级的饭店管理公司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新评定为国家甲级、乙级、丙级的旅游民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新评定为天府旅游名宿的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10万元。
四、第二部分主要内容
(一)支持牦牛产业基地建设方面,对实施人工授精并符合品种要求的肉牛(牦牛)能繁母牛,在省级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按照300元/头累加给予激励。
(二)支持牦牛精深加工产业方面,规范提升牦牛分级分割能力,实施牦牛精深加工产业链主体工程,大力推进肉、奶、绒、骨加工企业标准化建设。
(三)支持农旅牧旅融合发展方面,对纳入年度建设计划的现代化牧场落实不低于2000万元各级各类涉农资金打捆支持,并由州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
(四)支持牦牛产业科技创新方面,围绕牦牛良种繁育、科学养殖、饲草生产、疫病防控、食品加工等重点环节开展科技攻关。
(五)支持牦牛产业标准建设方面,构建“四位一体”的现代饲草产业体系,对在房前屋后、牲畜卧圈种草的牧户在草种、肥料环节给予50元/亩补助。?
(六)支持产业经营方式转变方面,探索新型经营机制,推行牧业股份制合作。探索建立牧区股份制合作社,重点扶持养畜大户、生态牧场、集体牧场,由合作社统一经营、统一出栏销售、统一利益分配,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培育壮大集体经济。
(七)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方面,设立规模为500万元的州乡村振兴产业化应急周转资金,为生产经营正常、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无(低)成本、高效率的短期资金支持。建立牦牛产业专项激励机制,对全州牦牛出栏出售排位前3名的县(市)人民政府给予每县一次性财力补助60万元。
(八)加大公用品牌培育力度方面,鼓励和支持牦牛产业链企业参加农博会、西博会、展销会等平台,加大有机牦牛产品推介,积极拓展产品销路。发展旅游“后备箱”经济,持续做优“亚克甘孜”公用品牌,提升甘孜牦牛知名度。
五、第三部分主要内容
(一)做强新能源全产业链条方面,培育风机、叶片、支架、组件、逆变器等新能源设备的大型消纳市场。对企业来州建设压缩空气、重力、飞轮、液流类等具有先进技术路线的新型储能项目,优先做好要素保障。
(二)支持突出贡献企业来州开发新能源方面,支持突出贡献企业来州开发新能源。优先支持对省、州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参与全州新能源开发。
(三)大力推广生态修复类新能源项目方面,支持沙化、草场退化等地区开展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效益的新能源项目。
(四)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面,支持新能源项目纳入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五)支持氢能技术攻关和创新平台建设方面,对取得重大科技突破和成功获批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的,在省级政策支持的基础上,按照项目实际投入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对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及以上的固定式加氢站和制氢加氢一体站,在省级政策支持的基础上,按照单站建设固定投资额(不含土地费用)的10%,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六)支持便携式制氧供氧产品生产方面,支持企业利用空气分离制氧方式生产便携式制氧产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七)支持电算融合发展方面,对重点绿色算力项目对核定总投资5亿元至10亿元(含)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核定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支持科技创新,对认定为省级及以上绿色算力领域技术创新平台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入围省级及以上“数据要素×”典型案例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六、第四部分主要内容
(一)支持低空经济应用场景拓展方面,对运用场景稳定、可复制、可推广的县(市)或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10万元。对本土取得无人机操作手CAAC视距内驾驶员资格证的飞手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2000元。
(二)建立管理服务平台方面,对建立专业经营平台并稳定运营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10万元。
七、第五部分主要内容
(一)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方面,对符合条件的锂矿资源开发企业实施的技改提升和“智改数转”项目,在要素保障方面予以倾斜。
(二)支持绿色矿山建设方面,对州内锂资源开发企业成功创建国家级绿色矿山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成功创建省级绿色矿山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三)强化产业发展用能保障方面,优先安排州内锂矿资源开发企业、飞地工业园区内的新能源汽车配套企业使用留存电量。
八、政策执行时间
本措施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