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获悉,1月23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型储能发展、油气勘探开发和绿证核发有关情况,解读《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并回答记者提问。
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副主任魏青山表示,2024年我国绿证核发质效显著提升,全年核发绿证47.34亿个,同比增长28.4倍,其中可交易绿证31.58亿个,占66.71%。按项目类型分,风力发电19.41亿个、太阳能发电8.27亿个、常规水电15.78亿个、生物质发电3.81亿个、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809万个。截至2024年12月底,我国累计核发绿证49.55亿个,其中可交易绿证33.79亿个。
2024年我国绿证交易规模增长迅速,全年交易绿证4.46亿个,同比增长3.6倍,其中绿证单独交易2.77亿个、绿电交易绿证1.69亿个。按项目类型分,风力发电2.39亿个、太阳能发电2.02亿个、生物质发电359万个、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206万个。截至2024年12月底,我国交易绿证5.53亿个,其中绿证单独交易3.15亿个、绿电交易绿证2.38亿个。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介绍了我国第一批“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目前的建设进展。
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昆明生物多样性大会上宣布“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加快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2021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在内蒙、青海、甘肃、宁夏、新疆等18个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筹安排50个基地项目、装机9736万千瓦。
以“沙戈荒”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是新能源发展的主战场、主阵地,是新能源装机增长的基本盘。国家能源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推进基地建设。截至2024年底,第一批基地建成9199万千瓦、约占95%,投产9079万千瓦。
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加快“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设进行了专门部署。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用好第一批基地建设成果经验,继续抓好第二、三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为保障电力安全供应、促进清洁低碳转型做出更大贡献。
全文如下:
【综合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张星】: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家能源局例行新闻发布会。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将介绍新型储能发展、油气勘探开发和绿证核发工作有关情况,解读《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并回答记者提问。
【张星】: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边广琦先生、石油天然气司副司长胡建武先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女士、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副主任魏青山先生。我是综合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张星。各位司长发布内容之后,统一安排回答记者提问。现在,请边广琦副司长介绍新型储能发展相关情况。
【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副司长 边广琦 】:各位记者朋友们,上午好,下面我介绍2024年新型储能发展情况。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储能发展工作。2024年,“发展新型储能”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日前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规定,推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发挥各类储能在电力系统中的调节作用。国家能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科学统筹新型储能发展工作,推进新型储能迈上高质量发展新台阶,成为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体现。
2024年,新型储能保持快速发展态势,装机规模突破7000万千瓦。截至2024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7376万千瓦/1.68亿千瓦时,约为“十三五”末的20倍,较2023年底增长超过130%。平均储能时长2.3小时,较2023年底增加约0.2小时。新型储能调度运用水平持续提升,据电网企业统计,2024年新型储能等效利用小时数约1000小时,发挥了促进新能源开发消纳、顶峰保供及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功效,有力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分地域看,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排名前5的省区分别为:内蒙古1023万千瓦/2439万千瓦时,新疆857万千瓦/2871万千瓦时,山东717万千瓦/1555万千瓦时,江苏562万千瓦/1195万千瓦时,宁夏443万千瓦/882万千瓦时。河北、浙江、甘肃、广东、湖南、广西、河南、安徽、湖北、贵州等10省区装机规模超过200万千瓦。华北地区已投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占全国30.1%,西北地区占25.4%,华东地区占16.9%,华中地区占14.7%,南方地区占12.4%,东北地区占0.5%。
从单站装机规模看,新型储能电站逐步呈现集中式、大型化趋势。截至2024年底,10万千瓦及以上项目装机占比62.3%,较2023年提高约10个百分点,1万—10万千瓦项目装机占比32.8%,不足1万千瓦项目装机占比4.9%。
从储能时长看,4小时及以上新型储能电站项目逐步增加,装机占比15.4%,较2023年底提高约3个百分点,2—4小时项目装机占比71.2%,不足2小时项目装机占比13.4%。
新型储能快速发展的同时,技术创新不断取得突破。国家能源局以公告形式发布新型储能试点项目和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持续推进智能电网重大专项和储能相关重点研发计划,不断健全标准体系,有力促进新型储能技术创新应用。30万千瓦级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建成投产,推动国产化大容量空气压缩机、透平装备的研发应用,带动我国压缩空气储能技术走在世界前列。钠离子电池储能项目落地,进一步深化大型钠离子储能电站应用探索。多地建成构网型储能项目,有效提升新型储能支撑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能力。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立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要求,持续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和产业发展,积极培育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
【张星】:谢谢边广琦副司长,下面由胡建武副司长介绍油气勘探开发相关情况。
【石油天然气司副司长 胡建武】: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好,下面由我来介绍2024年油气勘探开发情况。2024年,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组织油气行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国油气总产量再创历史新高、资源接续能力持续增强。
2024年,我国油气总产量首次超4亿吨油当量,为我国油气增产保供稳价发挥了“压舱石”作用。其中,原油产量达2.13亿吨,接近历史峰值,天然气产量2464亿立方米,连续八年增产百亿立方米。
2024年以来,国家能源局聚焦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打好顶层设计组合拳,制度标准体系持续完善。组织召开2024年大力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工作推进会及专题会议,狠抓大力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七年行动计划”,统筹推动各领域工作落实落地。编制发布《全国油气勘探开发十大标志性成果》《中国油气勘探开发发展报告(2024年)》,制定修订并发布各类油气行业标准264项,引领油气上游领域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是紧抓油气产能项目建设,重点领域不断突破。围绕年度油气勘探开发重点产能建设项目清单,与相关部委、主要油气企业、重点油气主产省(区、市)加强协同联动,高质量建成投产。聚焦“深地、深水、非常规、老油气田”四大领域,组织编制重点地区勘探开发实施方案,推动海洋油气、页岩油气加快发展。全年海洋油气总产量突破8500万吨油当量,再创历史新高。页岩油产量突破600万吨,同比增长30%以上。页岩气产量达250亿立方米以上,保持持续稳定增长。
三是坚持科技创新驱动,促进低碳转型发展。持续强化科技攻关,“两宽一高”地震勘探关键技术与装备、“深海一号”超深水大气田开发工程关键技术与应用,分别荣获2023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深地塔科1井成功钻达1万米。油田CCUS产业化体系不断完善,全年注入二氧化碳约300万吨、增产原油超60万吨。
四是积极探索油气勘探开发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研究加快资源勘探和效益动用的制度措施,提升资源高效利用水平。推进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持续提升油气商品量和综合能源供给保障能力。
2025年,国家能源局将持续抓好增加投资、加大工作量、促进重点项目、推动风险勘探、强化改革措施落地等重点工作,推动2025年全国原油产量稳定在2亿吨以上、天然气保持持续增产势头,坚决保障国家油气供给安全。
【张星】:谢谢胡建武副司长。下面由潘慧敏副司长解读《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 潘慧敏】: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就《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作简要介绍。2023年以来,国家能源局结合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对2013年印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于近期印发了《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对于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下面,我就《管理办法》和大家交流三方面内容。
一是为什么要修订《管理办法》。2013年《暂行办法》的出台,明确了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和要求,对行业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暂行办法》出台十多年来,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对《暂行办法》进行修订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
从规模体量看。累计装机方面,截至2024年底,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3.7亿千瓦,是2013年底的121倍,占全部光伏发电装机的42%。新增装机方面,2024年分布式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达1.2亿千瓦,占当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的43%。发电量方面,2024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量3462亿千瓦时,占光伏发电量的41%。分布式光伏发电已经成为能源转型的重要力量。
从发展环境看。包括分布式光伏发电在内的新能源已全面进入平价无补贴市场化发展的新阶段,《暂行办法》中围绕财政补贴确立的规模管理等一系列规定不再适用,国家层面已逐步建立起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配电网承载力评估等发展引导机制。
从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看。随着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持续快速增长,接网消纳成为制约发展的主要矛盾,迫切需要调整管理思路,推动源网荷储协同发力,促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分布式光伏发电特别是户用光伏不断拓展开发模式,一些项目以自然人名义备案、实则由企业开发建设,一些项目开发建设存在侵害农民利益的情况,亟需进行规范。
二是修订工作的一些重点考虑。这次修订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将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与规范发展相结合,该支持的支持,该坚持的坚持。既要促进发展,解决行业发展面临的接网消纳承载力不足等制约问题;又要规范市场,对发展中出现的不合理现象给予坚决纠正和严格规范,推动行业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切实维护发用双方特别是农户合法权益,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实现“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
【潘慧敏】:考虑到分布式光伏发电点多、面广、涉及主体多、利益关系复杂,《管理办法》修订工作重点把握以下四点原则。
第一是坚持系统观念,突出分布式光伏就近就地开发利用本质要求。分布式光伏发电与集中式电站的本质区别就是在用户侧开发,就近就地消纳利用。《管理办法》从定义、分类、上网模式等各方面坚持分布式光伏这一本质特征和要求,强调项目的自发自用比例,回归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初心”和本源。
第二是坚持人民至上,切实保护用户特别是农户合法权益。分布式光伏发电是与用户联系最紧密的电源形式。《管理办法》从租赁用户屋顶、备案、开发建设和运行等各个环节细化要求,切实保障用户特别是农户利益,使分布式光伏发展更多惠及农村农民,赋能乡村振兴。
第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管理重点。系统梳理能源监管热线12398、网民留言、各地管理实践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聚焦各方关切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定义、分类、上网模式、接入电网承载力等关键点,厘清和纠正行业出现的新问题,覆盖从项目规划到备案、建设、电网接入、运行管理等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全流程各环节,明确重点管理要求,务求管用有效。
第四是坚持差异化管理,增强可操作性。既覆盖全部分布式光伏发电形式,又做到边界清晰,为针对不同类型分布式光伏发电实施差异化、有针对性的管理奠定基础,为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提供支持。
三是《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管理办法》包括总则、行业管理、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运行管理以及附则七个章节,共四十三条,主要就“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定义、行业怎么管、备案怎么办、项目怎么建、电网怎么接、运行怎么规范”等方面提出要求,覆盖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各阶段的管理要求,涵盖了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体、电网企业等各方的职责要求,形成一套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支持性、规范性管理体系。
今天下午《管理办法》将正式挂网。下一步,我们将做好《管理办法》政策解读和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指导各地做好落实工作,做好行业跟踪监测,充分发挥《管理办法》的作用,规范和促进分布光伏发电持续健康发展。
【张星】: 谢谢潘慧敏副司长。下面请魏青山副主任介绍绿证核发工作有关情况。
【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副主任 魏青山】: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就2024年我国绿证核发和交易情况作简要介绍。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以来,不断完善绿证核发政策体系,健全绿证核发工作机制,建设并升级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推动绿证与碳市场等政策有效衔接,使得绿证核发职责分工更加明确,核发机制更加完善,交易模式更加多样。高效的核发工作机制有力保障了核发规模迅速扩大,灵活的交易模式充分激发了供需两侧参与市场积极性。
2024年我国绿证核发质效显著提升,全年核发绿证47.34亿个,同比增长28.4倍,其中可交易绿证31.58亿个,占66.71%。按项目类型分,风力发电19.41亿个、太阳能发电8.27亿个、常规水电15.78亿个、生物质发电3.81亿个、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809万个。截至2024年12月底,我国累计核发绿证49.55亿个,其中可交易绿证33.79亿个。
2024年我国绿证交易规模增长迅速,全年交易绿证4.46亿个,同比增长3.6倍,其中绿证单独交易2.77亿个、绿电交易绿证1.69亿个。按项目类型分,风力发电2.39亿个、太阳能发电2.02亿个、生物质发电359万个、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206万个。截至2024年12月底,我国交易绿证5.53亿个,其中绿证单独交易3.15亿个、绿电交易绿证2.38亿个。
2024年我国绿证核发和交易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一是绿证核发范围逐步拓展。2024年,我国正式对常规水电、地热能发电项目核发绿证,填补了这两种能源类型绿证空白,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绿证核发,全年共对6.42万个分布式光伏项目核发绿证2331万个。
二是历史电量绿证核发成效显著。2024年11月,基本实现对已建档立卡的集中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2022年6月至今电量绿证核发全覆盖,后续将进入以当期可再生能源电量为主核发绿证阶段。
三是绿证交易范围逐步扩大。参与交易的企业和个人消费主体达5.9万个,同比增长2.5倍,消费主体遍布包括香港、澳门、台湾等全国34个省级行政区。消费主体中制造业企业绿证购买量占比最高,达70%,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地区全年合计交易绿证达2.4亿个,占比超过50%。
四是绿证的权威性、唯一性、通用性进一步加强。我国绿证由国家能源局负责核发,通过登录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或扫描二维码即可准确追溯绿证相关信息,保障了绿证全生命周期数据真实可靠、防篡改、可追溯,同时与CCER互通深远海海上风电和光热发电项目信息,确保环境权益唯一性。
【张星】:谢谢魏青山副主任。现在开始提问,请各位记者朋友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内容提出问题,提问时请先报一下自己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记者】:谢谢主持人。新型储能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请问边副司长,新型储能的新质生产力特征体现在哪些方面?下一步有哪些具体举措促进新型储能发展?
【 边广琦】: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新型储能在新型电力系统中发挥重要调节性作用,有力促进新能源开发消纳,服务“双碳”战略实施,已成为社会共识。同时,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过程中全方位带动产业创新、扩大内需、人才培养和国际合作。
一是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助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新型储能科技含量高、产业链条长、涉及环节多,已培育众多创新型企业,促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产业提质增效。
二是逐步带动扩大国内需求,激发区域发展活力。新型储能布局灵活、建设周期短、应用场景广泛,“十四五”以来,新型储能直接带动项目投资近两千亿(元),促进打造产业集群,成为经济发展绿色新“引擎”。
三是全方位推动人才培养,建设人才高地。截至目前,已有84所高校设立储能本科专业,整合优质力量建设了7个储能“产教融合”平台,培养出一批创新能力强、具备国际视野和引领产业快速发展的领军人才。
四是助推高水平对外开放,强化国际发展合作共赢。我国新型储能技术总体处于国际领先地位,中国企业为全球提供了性能优质的储能产品,促进了对外贸易和“一带一路”建设,为世界能源转型贡献了中国力量。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国家能源局将认真总结前阶段新型储能发展经验,系统谋划“十五五”期间新型储能发展蓝图;加大力度推动新型储能科技创新,以科技创新带动产业创新;推进完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公平有序竞争,引导产业健康发展;推动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助力中国企业更好“走出去”。
【记者】:我们注意到,2024年煤炭领域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煤炭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张星】: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在能源供应中发挥“压舱石”和“稳定器”作用。2024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新颁布的《能源法》精神,坚持强化煤炭在我国能源供应体系中的基础保障和系统调节作用。在近年来煤炭供应保障平稳有序的前提下,更加注重从煤炭开发的源头上加强统筹谋划,更加强化在极端应急情形下做好政策兜底,持续完善制度设计、不断优化政策措施。
一是印发实施了《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对产能储备建设目标、管理机制、启用程序、支持政策等作出明确规定,推动煤炭企业在国际能源市场剧烈波动、恶劣天气多发、供需形势急剧变化等情形下“向上弹性生产”,快速释放储备产能,有效提升煤炭应急保障能力,实现煤炭管理的重大制度创新。
二是修订发布了《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规定》,(也就是)国家发展改革委2024年第29号令,将近年来煤炭管理有效经验做法上升到规章层面,进一步强化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突出规划的科学性、制度的约束性,提高煤炭资源的集约化规模化开发水平,持续提升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按照资源环境总量、发展规划等管理要求,明确矿区内煤矿应在规划确定的产能规模内组织建设生产,将生态环境影响控制在规划及规划环评确定的环境承载范围内。同时,针对已出台的产能储备制度,29号令要求在矿区规划阶段对建设储备产能进行技术论证分析,并在矿区总体规划修编、局部调整等方面给予支持政策,双向发力提升煤炭供给体系质量和韧性,更好发挥煤炭的兜底保障作用。
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促进煤炭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梳理分析近年来智能化发展成效和问题,强化统筹规划、科技创新、政策供给,指导各地科学确定建设目标,分类分级推动智能化建设,推进全系统智能化应用,提升常态化运行水平,加快打造煤炭行业新质生产力。
四是印发《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2024—2027年)》,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引领,部署安排煤炭绿色智能开采、煤炭洗选加工、煤制油气、煤电改造等重点任务,要求重点省区和中央企业建立推进机制、制定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分工,有力促进煤炭绿色低碳转型。
【记者】:2024年,我国在油气勘探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果和进展,请问2024年在海洋油气勘探开发方面,我们取得了哪些成效?
【胡建武】: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2024年,我国海洋油气增储上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聚焦“深海深地”加强科技创新,油气勘探获重大突破。围绕重点增储领域,持续加强基础研究与技术创新,引领海洋勘探取得重大发现,在琼东南盆地探获全球首个超深水超浅层千亿立方米大气田—陵水36-1气田,在珠江口盆地发现我国南海北部储量最大碎屑岩油田—惠州19-6油田;强化风险勘探和甩开勘探,在渤海中生界火山岩、南海珠江口盆地白云凹陷深水区等新领域获重大勘探突破。
二是狠抓新项目建产和老油田稳产,推动海洋油气产量快速增长。通过压茬推动新项目建设,全年海域新投产油气田20个;通过以稳油控水为核心,高效组织实施调整井,持续降低老油田自然递减率,确保渤海、南海东部老油田持续稳产。2024年,我国海洋油气产量突破8500万吨油当量,再创新高。六年来,海洋原油产量累计增产量占全国增量的70%,为我国原油产量2亿吨持续稳产筑牢坚实基础。其中,渤海油田原油日产突破10万吨大关,创油田开发建设近60年来最高水平,连续4年位列国内各原油产区首位。
三是聚焦创新引领,不断提升海洋油气工程装备研发能力。以打造海洋油气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目标,聚焦深水油气勘探开发,推动海洋油气关键工程技术装备攻关取得新成效。自主研发的亚洲第一深水导管架平台“海基二号”、亚洲首艘圆筒型浮式生产储卸油装置(FPSO)“海葵一号”同时投产,显著提升我国高端海洋装备水平。
【记者】:我的问题是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管理办法》实施后,关于项目“新老划断”是怎么要求的?
【潘慧敏】: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过程中,做好新老政策的衔接和明确“新老划断”,是行业比较集中的意见。为此,《管理办法》在备案部分提出:“非自然人投资开发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得以自然人名义备案,本办法印发前已经由自然人备案的,可不作备案主体变更,仍按原备案项目类型管理......”,同时在附则中进一步明确“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对于本办法发布之日前已备案且于2025年5月1日前并网投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仍按原有政策执行。”,对于在本办法印发前已备案项目给予充足的政策衔接期。谢谢。
【记者】:2024年是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快速发展的一年,在推进行业健康发展方面我们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张星】:推进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是积极落实“双碳”战略,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巩固扩大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优势,加速迈向汽车强国的关键支撑。2024年,国家能源局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产业协作、政策贯通和政企联动,持续推动充电设施高质量发展。主要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显著成效。
一是规划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着力推进《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落地实施。制定印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编制指南》,指导各地分层分类科学编制充电设施发展规划。
二是充电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截至2024年底,我国充电设施总数达到1281.8万台,同比增长49%。全年充电量突破1100亿千瓦时,同比增速达到38%。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累计建成充电桩3.5万台,覆盖率达到98%。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国庆假期间全国高速公路电动汽车充电量达到7215.27万千瓦时,日均充电量1030.75万千瓦时,比2024年“五一”日均增长34%,比2023年国庆假期日均增长80%,再创历史新高。
三是充电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推动《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安全要求》《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安全要求》两项强制性标准编制发布,填补了充电领域强制性标准空白,为设备制造、市场准入、运营监管和质量检验等提供了重要依据。
四是车网互动实施有效“破题”。联合有关部委出台车网互动实施政策,研究制定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方案,推动试点工作,各地积极申报27个试点城市和90余个试点项目。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持续提升城市、农村、高速公路、居住社区等各场景下充电设施覆盖范围,强化充电服务保障能力,加快完善充电基础设施技术标准体系,大力推进车网互动等试点示范,为推动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绿色出行需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春节临近,我们将指导充电运营企业加强充电设施运维,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春节期间充电服务工作运转有序、安全可靠、规范高效。
【记者】:刚才发布会介绍到了,当前我国绿证核发交易规模增长迅速,国内外对我国绿证核发交易的关注度也都很高,请问国家能源局下一步还将采取哪些措施,持续推动我国绿证事业健康发展?
【魏青山】: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自2023年绿证全覆盖新政实施以来,绿证成为我国唯一被认可的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证明,前段时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明确国家通过实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等制度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进一步提升了我国绿证的权威性。各地绿证相关政策也相继出台。可以说,我国绿证事业发展前景广阔,以绿证引领绿色电力消费恰逢其时。下一步,我局将在强化绿证制度建设、加快培育绿证市场、促进绿证与碳市场协同、推动绿证国际化等方面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一是完善绿证核发政策体系。积极落实《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有关要求,编制《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实施细则(试行)》,细化职责分工、账户管理、绿证核发、划转、核销、监管及争议处理、信息管理等内容,规范绿证核发及相关管理,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实施细则》近期将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是积极拓展绿证应用场景。加快推动绿证核销机制落地落实,为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绿色电力消费认证标准体系提供有力支撑,形成覆盖绿证核发、交易、认证、核销等环节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同时充分借助数字化、智能化手段,构建可追溯、防篡改的绿证监管体系。(2025-01-23)
三是推动绿证与碳政策衔接。强化绿证在消纳责任权重核算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将消纳责任压实分解到重点用能单位。落实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做好跨省交易绿证核算,推动绿证纳入碳排放核算和碳足迹管理。建立健全绿证与CCER市场衔接机制,目前我局已与生态环境部实现信息互通,后续将加快推进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与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系统(CCER)的信息互通共享。
四是提升我国绿证国际影响。大力推动我国绿证与有关国际组织、国家绿色消费、碳减排体系衔接,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绿色电力消费认证机构和自愿组织。强化标准引领,鼓励我国企业和机构参与核发、计量、交易等各环节国际标准研究制定。积极参与碳边境调节机制研究,绿证核发、计量、交易等国际标准制定,也希望相关企业和单位能够同我们一道,共同为我国绿证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记者】:大家比较关注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的推进情况,请介绍下我国第一批“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目前的建设进展。
【潘慧敏】: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下面我来介绍一下第一批“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的建设情况。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昆明生物多样性大会上宣布“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加快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2021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在内蒙、青海、甘肃、宁夏、新疆等18个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筹安排50个基地项目、装机9736万千瓦。
以“沙戈荒”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是新能源发展的主战场、主阵地,是新能源装机增长的基本盘。国家能源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推进基地建设。截至2024年底,第一批基地建成9199万千瓦、约占95%,投产9079万千瓦。
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加快“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设进行了专门部署。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用好第一批基地建设成果经验,继续抓好第二、三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为保障电力安全供应、促进清洁低碳转型做出更大贡献。
来源: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