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度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列入广西2024年度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的项目共209个,装机容量2644.5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项目183个,装机容量2332.5万千瓦,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26个,装机容量约312万千瓦。
《通知》还指出,列入建设方案的项目须抓紧开展前期工作,从建设方案发布之日起,风电项目要求9个月内申报核准并于核准后两年半内全容量并网,光伏项目要求两年内全容量建成投产。项目单位为联合体的,需按申报时联合体协议明确的股比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资公司,并以合资公司为主体申报核准或备案。
列入本方案的项目须配建一定比例储能设施或购买相应比例的共享储能服务。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配置比例分别为装机容量的20%、2小时和10%、2小时。
未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同意,项目建成投产前不得擅自变更项目业主,变更建设地点、进行项目转让。如有此类行为,查实后将依法撤销该项目的核准文件或收回建设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