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7月3日,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基础数据按月填报工作的通知。
文件指出,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业主和省级电网企业、增量配电网企业等应及时访问填报系统自行注册账户,并于每月15日前按系统要求填报运行数据。
发电和电网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家能源局《风电场利用率监测统计办法》(国能发新规〔2022〕49号)和《光伏电站消纳监测统计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1〕57号),统一相关数据统计口径。
原文如下:
日期:2024-07-03 来源:江西省能源局
国际能源网获悉,7月3日,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基础数据按月填报工作的通知。
文件指出,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业主和省级电网企业、增量配电网企业等应及时访问填报系统自行注册账户,并于每月15日前按系统要求填报运行数据。
发电和电网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家能源局《风电场利用率监测统计办法》(国能发新规〔2022〕49号)和《光伏电站消纳监测统计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1〕57号),统一相关数据统计口径。
原文如下:
风电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风电头条 储能头条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风电头条
储能头条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风力发电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风力发电网"的作品,均为本站原创,转载请注明“来源:国际风力发电网”!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风力发电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内容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方式:400-8256-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