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甘肃灵台县人民政府发布“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中选企业公示。
本次竞争性配置的项目为灵台县10万千瓦风电项目,规模为100MW,中选企业为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此前发布的《灵台县“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要求项目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风电项目核准;核准后一月内配套产业开工建设,年内建成;2024年10月31日前风电项目开工建设并完成入库纳统。核准逾期,企业放弃项目开发权,自行承担所有损失,由配置方收回建设指标。开工入库逾期,项目将被剔除出全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建设计划。
在配储方面,配套项目储能不低于项目规模的10%,储能时长不低于2小时。储能比例达不到最低要求的,不得参与本次竞配。
文件还要求项目在整个建设经营期内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名称、场址、投资规模、建设时序、建设规模等主要建设内容。新能源项目在全容量建成并网运行后三年内,中选企业不得通过转让、股权变更、倒卖等方式擅自变更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也不得倒卖指标。
本次竞配不允许联合体申报。
全文如下:
灵台县“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中选企业公示
根据《甘肃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指导方案》《甘肃省新能源建设指标分配办法(试行)》和平凉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做好“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灵台县“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开展竞争性配置工作。经评审专家组综合评定,现将竞争性配置结果予以公示:
竞配编号:GZ2406001-LTXXNY
项目标段名称:灵台县10万千瓦风电项目
中选企业: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4日(共3天)。公示期满,若无异议,将开展核准等前期工作。
灵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