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风电乡村振兴工程开发投资主体比选工作的通知。
文件指出,宿松县2024风电乡村振兴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全县2022年集体经济经营收益20万元以下的27个村集体经济组织(简称“低收入村”),按照每个村500千瓦标准配置乡村振兴风电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周期要求2026年年底之前并网发电。建成后每个低收入村每年增收5万元及以上。
要求申报企业业绩:风电投资业绩(10分)。申报企业省内控股持有风电装机容量>30万千瓦,得10分;省内装机容量
加分项:新能源产业业绩(5分)。申报企业在宿松投资新能源产业业绩。申报企业在宿松成立的子公司或合资公司(含股东单位)2023年完成产值1-2亿元,得2分;完成产值2-3亿元,得3分完成产值3亿元及以上,得5分。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