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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泾川县启动100MW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

日期:2024-05-24    来源:国际能源网

国际风力发电网

2024
05/24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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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风电项目 新能源项目 共享储能

国际能源网获悉,5月23日,甘肃省泾川县人民政府发布《泾川县10万千瓦风电指标竞争性配置公告》。

公告称,泾川县10万千瓦风电指标竞争性配置,本次竞争性配置的规模为10万千瓦。择优选择项目投资主体,中选后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运营、维护等工作。根据《甘肃省新能源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目录》,支持相关协同项目发展。

本次竞配的新能源项目须在核准后12个月内前完成,同时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项目开工建设后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超出期限3个月内,项目单位自查自纠,整改落实;超出期限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将项目单位纳入属地企业失信名单;超出期限1年以上,收回项目竞配指标。

在储能系统方面,要求项目配套储能不低于项目规模的10%,储能时长不低于2小时,鼓励申报企业采用共享储能方式。储能比例达不到最低要求的,不得参与本次竞配。

公告还要求,严禁企业以任何形式倒卖项目指标,项目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全文如下:

泾川县10万千瓦风电指标竞争性配置公告

一、竞配条件

根据《甘肃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指导方案》、《〈甘肃省新能源建设指标分配办法(试行)、(甘肃省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评价办法(试行))和市发改委《关于做好“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了《泾川县10万千瓦风电指标竞争性配置实施方案》。依据方案要求,现将泾川县10万千瓦风电指标竞争性配置事项公告如下,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资质条件、具有足够投资能力及技术实力的企业参加项目申报。

二、竞配项目概况和竞配范围

1.项目名称:泾川县10万千瓦风电指标竞争性配置。

2.竞配规模:本次竞争性配置的规模为10万千瓦。

3.竞配范围:择优选择项目投资主体,中选后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运营、维护等工作。根据《甘肃省新能源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目录》,支持相关协同项目发展。

4.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及并网要求:

本次竞配的新能源项目须在核准后12个月内前完成,同时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项目开工建设后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超出期限3个月内,项目单位自查自纠,整改落实;超出期限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将项目单位纳入属地企业失信名单;超出期限1年以上,收回项目竞配指标。

5.经营期:按国家适用政策执行,申报时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进行财务测算。

6.上网电价: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政策执行。

7.储能系统要求:项目配套储能不低于项目规模的10%,储能时长不低于2小时,鼓励申报企业采用共享储能方式。储能比例达不到最低要求的,不得参与本次竞配。

8.严禁企业以任何形式倒卖项目指标,项目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9.项目的变更及转让:项目在整个建设经营期内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名称、场址、投资规模、建设时序、建设规模等主要建设内容。新能源项目在全容量建成并网运行后三年内,中选企业不得通过转让、股权变更、倒卖等方式擅自变更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

三、申报企业要求

1.申报主体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或依法备案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其他要求:

(1)申报企业没有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形。

(2)申报企业未发生过严重违约,或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3)申报企业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申报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5)参与申报企业按要求申报材料,申报企业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竞配资格,情节严重的上报相关监督部门处理。

四、竞配文件的获取

1.申报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5月23日00:00至2024年5月27日00:00(北京时间)。

2.获取竞配文件的资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申报企业要求中的资料,提交复印件两套(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3.竞配文件将以纸质版形式发放,联系咨询单位获取。

4.在办理竞配文件领取时,请按竞配文件申请企业须知内容在备注栏/摘要栏注明所申报项目竞配编号,同时注明公司简称、用途。

五、申报文件的递交

1.申报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27日14:00(北京时间)。

2.申报文件递交的方式:须按照申报文件的要求密封送达,不接受任何通过电邮或电子版形式的申报文件,所有文件递交不予退回。

3.申报文件递交的地点:泾川县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媒体在泾川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目发布(http://www.jingchuan.gov.cn/)。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配置方和竞配咨询单位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配置方:泾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泾川县安定街19号

咨询单位:甘肃中鑫瑞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西郊街道崆峒中路225号办公楼3楼

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18993330068

泾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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