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四川越西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凉山州尔曲合普风电项目建设国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公告。
公告称,四川省人民政府同意将凉山州尔曲合普风电项目建设国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地总面积0.6826公顷国有农用地,其中,林地0.3643公顷,草地0.3183公顷。
公告强调,凉山州尔曲合普风电项目建设用地只涉及国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不涉及土地征收,且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全文如下:
越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凉山州尔曲合普风电项目建设国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公告
为保障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将凉山州尔曲合普风电项目建设国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件及批准时间
2023年12月2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作出《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凉山州尔曲合普风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3〕1414号),同意将凉山州尔曲合普风电项目建设国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二、转用土地位置、范围、面积、用途
(一)转用土地位置及范围:拟转用地块位置影像套合图(见附件1)。
(二)转用土地面积:土地总面积0.6826公顷国有农用地(其中,林地0.3643公顷,草地0.3183公顷)。
(三)转用土地用途:建设用地。
三、转用目的
凉山州尔曲合普风电项目建设用地只涉及国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不涉及土地征收,且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四、有关事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转用国有农用地范围内抢建抢裁、抢种,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从2024年4月18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1.拟转用地块位置影像套合图
2.凉山州尔曲合普风电项目建设国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情况明细表
越西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