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共计罚没金额人民币101715.9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经调查核实,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实施了以下违反能源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出租出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规范(试行)》(国能发资质〔2019〕74号)第九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违法分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二)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分包给未取得许可证或超越许可范围的单位实施的”,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违反《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违法分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公室决定对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81372.72元(人民币大写:捌万壹仟参佰柒拾贰元柒角贰分),罚款金额20343.18元(人民币大写:贰万零参佰肆拾参元壹角捌分),共计罚没金额人民币101715.9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零壹仟柒佰壹拾伍元玖角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