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由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委会主办的中国中东南部风电开发研讨会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发展论坛成功召开。这个会议或许会掀起中东南部区域的“风电下乡”热潮。
明显的一个感觉是:中东南部风电开发面临的各类难题短时间内无法解决,或者说不太可能通过行业的技术进步去解决。未来在中东南部做分散式风电,实施“风电下乡”或许将是重要的发展方向。
“风电下乡”会不会水土不服?
近两年小编在推进中东南部地区风电开发中会遇到一些问题,下面将一一列举。如有描述不到的地方,敬请各位看官老爷包涵。也欢迎在文末评论,大家共同探讨。
问题一 乡村变压器容量不足
以河北农村为例,乡村的单台变压器容量一般在400kVA左右,而现在的一台风机容量基本在5000~7000kVA左右,无法直接就近接入农网,只能集中接入当地的35kV或110kV变电站。但多数情况下的变电站已经运行时间过久,容量已满或无接入线路间隔,无法接入较大容量的新能源项目。如果风机过于分散,则线路等工程的造价将显著增加。
问题二 “风电下乡”和分散式风电
“风电下乡”无法避开分散式风电,如果是分散式风电项目管理,则按照国家能源局2017年关于分散式风电项目的有关规定,此类项目只能在110kV以下等级电网接入,不能向上级电网反送电。如果这样的话,如果当地可消纳能力较低,即使有富余的农村闲散土地,因为可接入容量限制的原因,也无法规划建设更多容量的风电。此处可以参考目前分布式光伏的发展,不少地区由于电网容量限制,分布式光伏的建设已经亮了红灯。
如果按照集中式项目管理,则大概率会面临机位特别分散,后续规划开发建设过程中难度较大的问题。
问题三 “风电下乡”和乡村振兴
会上有专家提出,村集体以土地入股,参与分红。未来如照此实施,则“风电下乡”参与乡村振兴是毫无疑问的。
但参考吉林省能源局在2022年5月23日发布的推进新能源乡村振兴工作方案,吉林省将规划一批新能源项目,此类新能源项目产生的所有收益,将归村集体所有。
问题四 新能源和房地产
众所周知,房地产行业近两年不好过,过去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之一——土地收入也已明显下降。由于现在新能源行业火爆,各种新能源开发企业竞争手段层出不穷。不少地方政府仿佛看到了新的财政收入增长点。如果企业想到当地开发新能源项目,则需要缴纳一笔丰厚的资源费,此类资源费是需要真金白银打到当地账户上的。据了解每1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的资源费在几千万到数亿元不等。更有一些地方政府,在收取资源费的同时,还需要享受一定比例的项目后期收益。
问题五 风电集约用地和安全
会上有部分专家提出,风电除露出的承台部分以外,其余的土地均可复耕。如果风机露出承台以外的土地复耕,未来农耕人员、大型机械难免会到风机底部,那可能会出现的高空坠物、漏电等安全风险则是不容忽视的,也是一个重要的潜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