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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 国家能源集团&中煤集团:1.3GW风电项目招标

日期:2023-08-25    来源: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

国际风力发电网

2023
08/25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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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家能源集团 中煤集团 新能源项目 风力发电机组

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获悉,8月24日,国家能源集团中煤集团发布国神公司大南湖电厂国网能源哈密一通道80万千瓦风电+20万千瓦光伏多能互补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中煤集团发布哈密综合能源示范基地350兆瓦/1400兆瓦·时储能配套1400兆瓦新能源项目400兆瓦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含塔筒、锚栓)采购项目、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含塔筒及锚栓)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总规模1300MW。

根据招标公告,国网能源哈密一通道80万千瓦风电+20万千瓦光伏多能互补项目场址位于新疆哈密大南湖地区,本项目风电场规划容量800MW,采购单机容量6.25MW低温型风电机组128台,共分为两个标段:A标段64台,B标段64台,规模均为400MW。本项目计划于2023年9月30日前开工(暂定);2024年6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发电。(暂定)

交货期:2023年10月30号开始交付,2024年1月30日完成交付(均衡交付)。交货期为90天均衡交付,招标人将开展每十日的供货能力评价。在每十日的交货期内无法按照约定的台数供应发电机组整机,所缺供设备将由招标人委托另一标段在下一评价周期内安排进行整台套机组生产并供货,费用按照本标段中标价格结算。延迟交付的违约责任按照合同专用条款14.2执行,迟延交货违约金将作为另一标段承接设备供货的奖励金。

投标人需在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承诺在确定的交货期内,按照招标人每十天评价交货能力,未完成交货的整台套设备,同意由另一标段进行生产,结算时按照实际生产交货的整台套结算,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接到招标人单独委托的生产任务,按照合同风机设备单位千瓦单价结算,并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生产任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中煤集团哈密综合能源示范基地350兆瓦/1400兆瓦·时储能配套1400兆瓦新能源项目本次招标采购容量400MW,单机容量8.3MW~8.35MW(含塔筒及锚栓),其中叶轮直径不小于210m,轮毂高度不低于120m。本次采购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0日。

交货期:风机暂定从2024年04月15日起至2024年08月15日前全部风电机组(包括主机、轮毂、叶片、塔筒及配套安装附件等)到货。锚栓设备从2023年09月15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前全部到达项目现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中煤新集利辛县南部风电场项目采购容量100MW,项目位于安徽省利辛县,单机容量5.0MW,其中叶轮直径不小于191m,轮毂高度不低于160m。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交付4台风电机组(含塔筒),以后每15天交付4台(含塔筒)。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公告如下:

国神公司大南湖电厂国网能源哈密一通道80万千瓦风电+20万千瓦光伏多能互补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神公司大南湖电厂国网能源哈密一通道80万千瓦风电+20万千瓦光伏多能互补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07676,招标人为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国网能源哈密一通道80万千瓦风电+20万千瓦光伏多能互补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场址位于新疆哈密大南湖地区,本工程场址中心距哈密市直线距离约96km,呈不规则多边形,占地面积约165.05km?,场址海拔标高885m~1009m,091县道(至雅满苏镇)本工程场址东侧穿过,对外交通条件较为便利。本工程风电场拟安装128台6.25MW风力发电机组,风电场总装机容量为800MW,共分为两个标段:A标段400MW,B标段400MW。

本项目计划于2023年9月30日前开工(暂定);2024年6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发电。(暂定)

2.1.2招标范围:

采购内容要求为:(1)本项目风电场规划容量800MW,采购单机容量6.25MW低温型风电机组128台.共分为两个标段:A标段64台,B标段64台。(2)采购所需的成套的风电机组(含基础锚栓及配套装置),风机配套设施,风电机组内免爬器,自动消防以及国家能源集团的智能风电技术规范中的要求,并包含控制、监视系统的设计标准、技术规格、工作范围、交货进度以及其他方面的要求。

2.1.3计划工期(施工)/服务期限(服务)/交货期(货物):

交货期:2023年10月30号开始交付,2024年1月30日完成交付(均衡交付)。

交货期为90天均衡交付,招标人将开展每十日的供货能力评价。在每十日的交货期内无法按照约定的台数供应发电机组整机,所缺供设备将由招标人委托另一标段在下一评价周期内安排进行整台套机组生产并供货,费用按照本标段中标价格结算。延迟交付的违约责任按照合同专用条款14.2执行,迟延交货违约金将作为另一标段承接设备供货的奖励金。

投标人需在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承诺在确定的交货期内,按照招标人每十天评价交货能力,未完成交货的整台套设备,同意由另一标段进行生产,结算时按照实际生产交货的整台套结算,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接到招标人单独委托的生产任务,按照合同风机设备单位千瓦单价结算,并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生产任务。

2.1.4质量要求:

质量目标:确保设备质量满足国家、行业强制条文要求,确保达到设计标准。主机厂供货能力优异,主机制造厂家所投机型(同容量、同叶轮直径)已经取得权威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报告和型式认证报告(含部件认证部分),如投标时未取得型式认证报告,须承诺在供货前取得。到货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齐全、到厂复检试验合格、单机调试、联合试运转达到设计指标。确保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确保项目实现无人值守。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国内须有单机3MW及以上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业绩100台,且均已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为240小时试运行证书。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投机型(同容量、同叶轮直径)已经取得权威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证书(含部件认证附录)和型式认证证书(含部件认证附录),如投标时未取得型式认证证书,须承诺在供货前取得。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30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200元;第2包2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第2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09-14 16: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如有系统操作或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58131370。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招标人电话或系统中提澄清,如需联系项目经理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项目经理在评标现场无法及时接听电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中煤集团哈密综合能源示范基地350兆瓦/1400兆瓦·时储能配套1400兆瓦新能源项目400兆瓦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含塔筒、锚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CTC1023342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3年9月13日1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集团哈密综合能源示范基地350兆瓦/1400兆瓦·时储能配套1400兆瓦新能源项目400兆瓦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含塔筒、锚栓)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新疆中煤新能源有限公司,采购实施代理机构为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采购实施工作,以招标人名义办理招标委托等工作。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备注:

(1)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其中叶轮直径不小于210m,轮毂高度不低于120m;

(2)投标人投标机型单机容量需满足招标单机容量要求;

(3)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资料(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及风场特殊技术规范),根据微观选址机位(采用招标人给出的机位坐标)及推荐的机型定制化方案,提出仅限推荐单机容量且能通过安全载荷计算的风电主体设备,总容量为400MW。机位点坐标及项目场区范围拐点坐标详见风场特殊技术规范;

(4)本次采购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0日;

(5)本次招标总规模为400MW。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风机暂定从2024年04月15日起至2024年08月15日前全部风电机组(包括主机、轮毂、叶片、塔筒及配套安装附件等)到货。锚栓设备从2023年09月15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前全部到达项目现场。(交货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4交货地点:中煤集团哈密综合能源示范基地350兆瓦/1400兆瓦·时储能配套1400兆瓦新能源项目现场买方指定风机机位点。

2.5报价方式:总价,含税(税率)。

提示:投标人在填报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并认真计算,不应遗留须在合同执行中再行议价和另外支付费用的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企业资格的生产制造商(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格要求2: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含截止当日),投标人应具有6.25MW(含)以上机型不低于1000MW风机的合同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内容页及签署页的扫描件)或6.25MW(含)以上机型累计装机容量不低于1000MW(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6.25MW(含)以上机型风机业绩+风机累计装机容量业绩不少于1000MW。

3.3资格要求3:投标机型须有设计认证(通过权威机构颁发的不含待解决项的设计认证,并提供设计认证全文),且投标机型的轮毂高度不能超过设计认证中轮毂高度10%;投标风力发电机组须取得型式认证(须提供型式认证证书),若投标阶段未获取须承诺在首套风机设备并网前提供型式认证证书(须提供承诺书)。

3.4资格要求4:投标风力发电机组需提供高、低电压穿越报告,若投标阶段未获取须承诺在首套风机设备并网前提供报告(须提供承诺书)。

3.5资格要求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6资格要求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7资格要求7:本项目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所在集团实行产销分离等类似模式的投标视同为生产制造商投标;

(4)装机数据参考中国风能协会公开公布的数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9月11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9月11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4.4 投标意向资料递交及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1)投标人须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免费注册成为会员。

(2)投标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投标意向资料(证明满足本章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投标人意向资料通过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投标人可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自行打印(标书费发票仅提供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费发票生成下载有效期为3个月,逾期将不可再生成电子发票并下载,详询客服电话:400-003-6677)。

5.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9月13日上午10时之前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

定于2023年9月13日上午10时,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的网上开标大厅”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应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参与开标会议,完成签到、解密、确认和签名步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煤招标与采购网发布。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含塔筒及锚栓)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CCTC1023340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4日 10时00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含塔筒及锚栓)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备注:1.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其中叶轮直径不小于191m,轮毂高度不低于160m。

2.塔筒结构推荐混塔。

3.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资料,根据微观选址机位(采用招标人给出的机位坐标)及推荐的机型定制化方案,提出仅限推荐单机容量且能通过安全载荷计算的风电主体设备,总容量为100MW。

4.现场机位点用地范围仅限20米*20米,结合招标人提供的地质资料,投标人需提供安全可靠的风机基础设计,地下覆盖部分基础尺寸亦不得超过用地范围。投标人需提供完整基础设计图纸供项目设计方复核。投标人对提供的基础图纸负责。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交付4台风电机组(含塔筒),以后每15天交付4台(含塔筒)。

2.4 交货地点:中煤新集利辛县南部风电场项目机位点。

2.5 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企业资格的生产制造商(应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资格要求2: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不低于2000MW风机的合同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内容页及签署页的扫描件)或风机累计装机容量不低于2000MW(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风机业绩+风机累计装机容量业绩不少于2000MW。

3.3 资格要求3:投标机型须有设计认证(通过权威机构颁发的不含待解决项的设计认证,并提供设计认证全文),且投标机型的轮毂高度不能超过设计认证中轮毂高度10%;投标风力发电机组须取得型式认证(须提供型式认证证书),若投标阶段未获取须承诺在首套风机设备并网前提供型式认证证书(须提供承诺书)。

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3年08月23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05日 16时00分。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8月23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05日 16时00分。

4.4 投标意向资料递交及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1) 投标人须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免费注册成为会员。

(2) 投标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投标意向资料(证明满足本章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投标人意向资料通过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投标人可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自行打印(标书费发票仅提供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费发票生成下载有效期为3个月,逾期将不可再生成电子发票并下载,详询客服电话:400-003-6677)。

5.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09月14日 10时00分之前递交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开标

定于2023年09月14日 10时00分,在“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的网上开标大厅”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应登录“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在线参与开标会议,完成签到、解密、确认和签名步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煤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

来源: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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