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416号提案和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218号提案给出答复。
关于对0416号提案的答复指出,下一步,内蒙古能源局将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做好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绿色低碳,稳步推进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
一是坚持集中和分布开发并重、自用和外送消纳并举,实施新能源倍增行动,重点推进黄河几字湾风电基地建设,大力推广“光伏+生态治理”,力争到“十四五”末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亿千瓦,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达到45%左右。
二是坚持源网荷协同发力,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大力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围绕更好地适应大规模新能源发展,推进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发展以消纳新能源为主的微电网、局域网。
三是优存量、控增量,推进工业燃煤锅炉电能替代,大力实施煤电节能降碳和灵活性改造,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合理安排已纳入规划项目建设投产节奏,深入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最大限度以新能源满足新增用能需求。
四是紧跟世界能源技术革命新趋势,推进能源重大关键技术应用推广和示范试验。开展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推进鄂尔多斯、包头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建设。加快新型储能示范推广应用,全面开展电化学、压缩空气、飞轮等多种方式储能试验示范。
关于对0218号提案的答复指出,在重点项目建设方面,按照一年先行先试、二年推广应用、三年初见成效的目标,2021年率先在鄂尔多斯、包头开展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截至目前,自治区已批复实施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30(6个离网型,24个并网型),配套新能源规模1300万千瓦(其中风电888万千瓦,光伏412万千瓦),制氢能力52万吨/年,总投资1020亿元。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纳日松光伏制氢产业示范项目于2023年6月29日投产生产第一方氢气。推动绿氢在交通、化工、冶金等领域耦合应用,促进主要用能行业降耗减排。
下一步将优化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布局。统筹新能源资源、水资源、土地资源和电网条件,综合区内用氢负荷分布与增长潜力,蒙西地区按照自主消纳、区域互济模式推动风光制氢发展,蒙东地区按照内消优先、外供协同发展模式推动风光制氢发展,推动形成本地消纳与外送协调发展新格局,打造规模化绿氢生产基地。加快完成氢能管网研究论证,加紧氢能管道网络布局。
详情见下:
安青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采取“双控”措施努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在“双碳”背景下,我局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为我区量身定制的行动纲领和战略定位,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统筹兼顾能源安全供应和低碳转型,进一步支撑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一、加强顶层设计方面。印发了能源领域6个碳达峰实施方案,其中包括4个“N”类实施方案(分别是能源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和煤炭、油气、电力3个分行业方案)、2个“X”类保障方案(分别是碳达峰目标下能源保障供应实施方案、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煤电节能降耗及灵活性改造行动计划(2021-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推进火电灵活性改造促进市场化消纳新能源实施细则(试行)》《内蒙古自治区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实施细则(2022年版)》《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氢能发展规划》《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实施细则(2022版)》《自治区加氢站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布局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全力拓展新能源应用场景。一是在全国率先创新提出6类新能源市场化消纳模式,推动实施了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制氢一体化、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园区绿色供电、火电灵活性改造、全额自发自用等6类新能源应用场景,已批复实施6类市场化并网项目150个、总装机规模超过4000万千瓦,通过市场化方式为新增负荷配置相应规模新能源,实现新能源自发自用和能耗总量、碳排放、用能成本降低,达到“一石四鸟”的效果。二是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鼓励在工业园区、大型建筑、公共建筑等用电负荷较大的区域,结合建筑条件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企业可充分利用农区牧区棚圈庭院、农光互补、牧光互补等形式建设分布式光伏系统。
三、全力打造全产业链装备制造基地。以风光氢储4条产业链为重点,一体推进新能源开发与装备制造、运维服务等协同发展,确定了第一批链主企业短名单,制定了产业链全景图,引进了东方电气、天合光能、隆基绿能等30余家行业龙头企业落地。目前全区已形成风电整建制配套能力500万千瓦、光伏组件供给能力1400万千瓦,呼包鄂和通辽全产业链装备制造基地初步成型。
四、煤电机组改造方面。推动能源行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提升煤电机组清洁高效灵活水平,促进电力行业清洁低碳转型。2021—2022年,全区已累计完成煤电机组节能改造1128万千瓦,灵活性改造1290万千瓦、供热改造376万千瓦,均超额完成国家要求的年度任务。2022年全区供电煤耗310克/千瓦时,较2020年下降11克/千瓦时。
下一步,我们将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做好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绿色低碳,稳步推进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
一是坚持集中和分布开发并重、自用和外送消纳并举,实施新能源倍增行动,重点推进黄河几字湾风电基地建设,大力推广“光伏+生态治理”,力争到“十四五”末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亿千瓦,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达到45%左右。
二是坚持源网荷协同发力,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大力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围绕更好地适应大规模新能源发展,推进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发展以消纳新能源为主的微电网、局域网。
三是优存量、控增量,推进工业燃煤锅炉电能替代,大力实施煤电节能降碳和灵活性改造,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合理安排已纳入规划项目建设投产节奏,深入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最大限度以新能源满足新增用能需求。
四是紧跟世界能源技术革命新趋势,推进能源重大关键技术应用推广和示范试验。开展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推进鄂尔多斯、包头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建设。加快新型储能示范推广应用,全面开展电化学、压缩空气、飞轮等多种方式储能试验示范。
五是完善电力现货、电力容量、辅助服务等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机制,推动火电、储能等灵活性电源主动参与调峰、大负荷错避峰生产,全力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利用,坚决管控“两高”项目用能需求,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倒逼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感谢您对双碳领域的关心和关注,希望今后继续给予支持和指导!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3年7月25日
李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我区氢能产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氢能产业发展,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同志,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主席王莉霞同志和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黄志强同志多次就氢能产业发展作出批示要求,召开会议研究推动氢能产业发展。为加快发展氢能产业,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一、开展的工作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方面。自治区已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氢能发展规划》《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实施细则(2022版)》《自治区加氢站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布局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明确了作为能源品种管理氢能、鼓励风光制氢一体化发展、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健全氢能装备产业链、促进产学研合作开展、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制定完善利益补偿奖惩机制等7个方面的政策。明确了打造“一区、六基地、一走廊”的总体布局,即构建鄂呼包乌氢能产业先行示范区,打造鄂尔多斯全国最大的绿氢生产输出基地和全国最大燃料电池重卡应用基地、呼和浩特氢能技术研发基地、包头燃料电池重卡生产基地、乌海工业副产氢生产基地,以及蒙西(乌兰察布、巴彦淖尔、阿拉善)氢能综合生产基地和蒙东(通辽、赤峰、锡林郭勒)氢能综合生产基地,建成贯通内蒙古东西部氢能经济走廊。
二是重点项目建设方面。按照一年先行先试、二年推广应用、三年初见成效的目标,2021年率先在鄂尔多斯、包头开展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截至目前,自治区已批复实施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30(6个离网型,24个并网型),配套新能源规模1300万千瓦(其中风电888万千瓦,光伏412万千瓦),制氢能力52万吨/年,总投资1020亿元。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纳日松光伏制氢产业示范项目于2023年6月29日投产生产第一方氢气。推动绿氢在交通、化工、冶金等领域耦合应用,促进主要用能行业降耗减排。
三是氢能装备制造方面。聚焦产业链断点和短点环节,联合有关盟市开展精准招商、链式招商,贯通全产业链条,推动装备制造龙头企业尽快落地。依托自身雄厚的工业基础和资源优势,自治区聚集了一批资金雄厚、实力强劲的技术装备企业。氢能产业大多为新引进项目,已投产项目以储输氢材料、电解槽等产品为主。电极、隔膜、储氢瓶罐和纯化装备等已有项目布局。已投产50台套电解槽和300吨/年储输氢合金生产线,下线了首台100千瓦级氢燃料电池环卫重卡,投产了年产2000台氢燃料电池电堆系统组装线,落地了全球首个具备万辆级氢能重卡产业链项目。
四是配套基础设施方面。自治区内已批复加氢站32座,已建成10座固定式和撬装式加氢站,投产了全国首座日产600公斤、年加注量108吨的民用液氢工厂。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加氢站管理暂行办法》,对加氢站的建设、审批、验收和管理做出明确规定。目前,各地正在逐步推进加氢站建设工作,部分地区完成建设,正在探索运营。
五是氢能应用方面。自治区积极推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其中鄂尔多斯市进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上海城市群名录,包头市也列入了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广东城市群,乌海市已加入张家口市牵头的河北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目前,鄂尔多斯市按照上海城市群要求,积极推动燃料电池重卡示范应用,同时不断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超额完成上海城市群第一年度任务目标。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优化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布局。统筹新能源资源、水资源、土地资源和电网条件,综合区内用氢负荷分布与增长潜力,蒙西地区按照自主消纳、区域互济模式推动风光制氢发展,蒙东地区按照内消优先、外供协同发展模式推动风光制氢发展,推动形成本地消纳与外送协调发展新格局,打造规模化绿氢生产基地。加快完成氢能管网研究论证,加紧氢能管道网络布局。
二是加大电解槽等关键装备招引力度。电解槽作为可再生能源制氢的关键装备,在制氢系统总成本中的占比约50%,随着规模化风光制氢的快速发展,以电解槽为代表的制氢设备需求缺口巨大。在布局建设风光制氢项目的同时,瞄准派瑞氢能(中船重工718所)、考克利尔竞立、隆基氢能、天津大陆、赛克赛斯氢能等电解槽行业龙头企业,开展产业链招商、绿电招商,支撑风光制氢大规模发展。
三是推进氢能多元化示范应用。以市场应用为牵引,推进交通、化工、冶金等重点领域绿氢替代,建设全国绿氢应用先行示范区,促进重点产业节能降碳。开展绿氢与化工、冶金等产业耦合示范,以煤矿为应用场景,推广矿用氢燃料电池重卡,申报牵头建设氢燃料电池示范城市群。推动国家规划建设“绿氢进京”新通道。
感谢您对氢能产业的关心和关注,希望今后继续给予支持和指导!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