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见新项目核准,鲜有开发商招标。近几年,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呈现出放缓态势,2023年将近过半,滞缓状态仍在持续。国内某风电相关企业海上业务负责人陈某和抱有同样心态的业内人士普遍发出疑问:今年海上风电要进入“空窗期”了吗?
根据公开招投标信息,今年以来,无论是风机设备还是EPC总承包,海上风电的招标规模都在大幅缩减。具体而言,在海南,东CZ8场址5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万宁漂浮式海上风电试验项目和申能海南CZ2海上风电示范项目进行了风机或部分施工段的EPC招标。在山东,海卫半岛南U场址450MW海上风电项目和山能渤中400MW海上风电项目进行了机组招标。在广西,防城港和钦州两地的海上风电示范项目进行了机组招标。同时,在辽宁、福建、浙江和广东,仅有零星项目启动风电机组和施工的部分招标工作。
事实上,从审批环节开始,相应的工作节奏就已经放慢。
有行业人士透露,这与政策调整的“双30”消息不无关系。根据现行规定,海上风电项目原则上离岸距离不少于10公里、滩涂宽度超过10公里时海域水深不得少于10米。据记者了解,自去年下半年开始,业内便有传闻——“双10”政策即将调整为“双30”,即新增海上风电项目离岸距离需在30公里以外或水深在30米以上。
陈某透露,虽然政策是否调整、如何调整还没有定论,但部分地区的主管部门已经停止海上风电开发的用海审批。
远景集团高级副总裁田庆军表示,“在政策层面,目前国管海域的海上风电开发管理办法尚未出台,很多项目还处于前期工作,缺失方向,我们呼吁国家尽快出台深远海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这将对深远海海上风电开发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此外,在技术层面,一些水深较深或者离岸距离较远的项目,需要采用漂浮式和柔性直流送出技术,按当前的技术能力以及电价水平,还不能实现平价上网。这类项目的大规模开发还需要技术进步和经验积累,我们建议鼓励立体用海,多行业融合发展,提高海洋综合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