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关于《河南洁美新能源永城龙马50MW风电项目配套110千伏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永环辐审〔2023〕03号
永城市洁美风电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由河南沃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洁美新能源永城龙马50MW风电项目配套110千伏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永城市政府网站公示期满。公示期无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性质:新建
二、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河南洁美新能源永城龙马50MW风电项目配套110千伏升压站工程,工程位于河南省商丘市卧龙镇伊庄村,本工程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征地面积5672㎡,围墙内面积3840㎡。站内建设1台110kV主变压器,容量为1×50MVA;户外布置,主变型号SZF11-50000/110,电压组合115±8×1.25%/37kV,YNd11型三相、双绕组、自然油循环自冷型油浸式有载调压电力变压器。110kV主变及配电装置采用户外布置方式;主要构筑物有SVG本体、SVG连接变、储能系统、综合楼等。
工程总投资22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20%。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
(二)该项目在建设期间应加强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植被的破坏。施工垃圾,弃渣和污水应妥善处置;采取洒水、隔离等防尘措施。
(三)升压站应选用低噪音设备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和周围区域噪声影响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建设事故集油池,变压器换油或事故发生的废油及含油废水应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得擅自处置。
(四)该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五年,本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地点、工艺、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