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35号令)规定,我局对太谷阳邑风电场(110MW)风电扩容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是由晋中市太谷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文件(太审批〔2023〕27号)批准同意的占地建设项目。
二、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该项目拟临时占用晋中市太谷区林地面积10.0031公顷,建设内容包括风机吊装平台、塔基道路、地埋线、道路。
①按权属分:该项目使用晋中市太谷区林地面积10.0031公顷。其中:侯城乡集体林地面积6.4975公顷(西峪村0.6198公顷、浒泊村0.0683公顷、范家庄村0.8587公顷、马定夫村4.9507公顷),阳邑乡集体林地面积1.5585公顷(杨庄村1.5585公顷),晋中市太谷区国有林场国有林地面积1.9471公顷。
②按地类分:乔木林地0.3896公顷(晋中市太谷区集体林地面积0.1531公顷,晋中市太谷区国有林场国有林地面积0.2365公顷);一般灌木林地6.3913公顷(晋中市太谷区集体林地面积6.0154公顷晋中市太谷区国有林场国有林地面积0.3759公顷);疏林地3.2222公顷(晋中市太谷区集体林地面积1.8875公顷,晋中市太谷区国有林场国有林地面积1.3347公顷)。
③按使用林地类型分:防护林林地面积0.3896公顷(晋中市太谷区集体林地面积0.1531公顷,晋中市太谷区国有林场国有林地面积 0.2365公顷)其他林地面积9.6135公顷(晋中市太谷区集体林地面积7.9029公顷,晋中市太谷区国有林地面积1.7106公顷)。
④按林种分:防护林林地面积0.3896公顷(晋中市太谷区集体林地面积0.1531公顷,晋中市太谷区国有林场国有林地面积 0.2365公顷)其他林地面积9.6135公顷(晋中市太谷区集体林地面积7.9029公顷,晋中市太谷区国有林地面积1.7106公顷)。
⑤按森林类别分: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地面积1.0092公顷(晋中市太谷区集体林地面积1.0092h㎡);省级公益林地面积 4.4896公顷(晋中市太谷区集体林地面积2.5425公顷,晋中市太谷区国有林场国有林地面积1.9471公顷);地方其他公益林地面积4.5043公顷(晋中市太谷区集体林地面积4.5043公顷)。
⑥按林地保护等级分:II级面积1.0092公顷(晋中市太谷区集体林地面积1.0092公顷);Ⅲ级面积8.9939公顷(晋中市太谷区集体林地面积7.0468公顷,晋中市太谷区国有林场国有林地面积1.9471公顷)。
⑦拟采伐林木情况:项目临时性使用林地优势树种为黄刺玫、沙榆树。其中:黄刺玫为天然灌木,无龄组;榆树共1174株,全部为近熟林。消耗林木蓄积99.3472立方米。
⑧该项目区使用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地面积1.0092公顷,设计省级公益林地面积4.4896公顷,未涉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地质公园、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鸟类主要迁徙通道和迁徙地。经过实地调查,项目区占地范围不涉及已经建档的古树名木资源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以上内容,公示期为2023年6月 7日至2023年6月 14日。如有异议,及时提出,逾期视为同意。 联系电话:0354-6259698
晋中市太谷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 6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