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对《福清海坛海峡海上风电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拟建的福清海坛海峡海上风电场项目位于于福清市龙高半岛东北侧、海坛海峡中部海域。申请用海总面积为176.6917公顷,其中风机(透水构筑物)总用海53.2524公顷,海底电缆(海底电缆管道)用海123.4393公顷。申请用海年限为22.5年。
2、海域使用申请人:华电(福建)风电有限公司
3、编制主体名称:福建海洋研究所
4、组织评审单位: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白云 83324177
地址: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520
传真:0591-83324177
5、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对项目建设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建议和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组织评审单位电话联系;发送信件或传真到组织评审单位;直接到组织评审单位反应意见。
7、其它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时间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