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风电网 » 风电项目 » 正文

山海关500MW海上风电平价示范项目获批,拟安装单机8MW以上风机

日期:2023-02-01    来源: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国际风力发电网

2023
02/01
09:54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海上风电 山海关海上风电 风电项目

日前,河北秦皇岛行政审批局发布《关于山海关海上风电一期500兆瓦平价示范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中显示,建设单位为新天海上风电(秦皇岛)有限公司,海上拟设计安装单机8MW以上风机,风场总容量为500MW,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2.3865亿元。

山海关海上风电项目计划总投资122亿元,总装机容量100万千瓦(1000 MW),拟分两期工程开发建设。秦皇岛市发改委正在全力加快推动项目开发建设,积极协调推进山海关海上风电一期500兆瓦平价上网示范项目。

项目批复详情如下: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山海关海上风电一期500兆瓦平价示范项目核准的批复

新天海上风电(秦皇岛)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山海关海上风电一期500兆瓦平价示范项目项目申请报告》等材料收悉。为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发展战略,服务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落实河北省委“向海发展、向海图强”行动,大力推进河北省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推动秦皇岛市海上新能源产业发展,促进能源结构调整,依据河北省能源局“已将该项目列入省级规划、同意核准”的意见、市海洋局“同意用海选址、通过用海预审”的意见、市资源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同意选址”的意见、山海关区审批局和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为低风险”的意见、秦皇岛供电公司“同意接入电网”的意见、市发改委“请市直部门开展前期工作”的意见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申请报告。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山海关海上风电一期500兆瓦平价示范项目。建设单位为新天海上风电(秦皇岛)有限公司。

二、项目地点:海上风场位于山海关区与辽冀界线海域,北邻山海关港区,向南辐射至河北省省管海域与国管海域交界附近,东侧为辽冀海域分界线,西侧为秦皇岛港东锚地;陆上集控中心位于山海关港区南侧凸堤、山海关船厂东南角,海缆登陆后经东疏港路、规划道路接入陆上集控中心再沿浙江路与高压通廊接入孟姜变电站。(具体位置及路由以职能部门意见为准)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海上拟设计安装单机8兆瓦以上风机,风场总容量为500兆瓦,配建220千伏海上升压站1座及海上35千伏、220千伏海缆;陆上拟建集控中心及登陆点至陆上集控中心输电线路、集控中心至电网220千伏孟姜变电站架空输电线路(拟采用1回2×LGJ-400导线接入孟姜站,长度约6公里,导线最大输送容量为529M兆伏安);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等。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23865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五、项目招标按经核准的《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执行。

六、项目规划许可、海域使用、土地使用、资源利用、接入系统、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绿色建筑、应急救援等方面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关于山海关海上风电一期500兆瓦平价示范项目用海选址意见的函》、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山海关海上风电一期500兆瓦平价示范项目陆地集控站的选址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秦皇岛海事局《秦皇岛海事局关于山海关海上风电一期500兆瓦平价示范项目选址意见的复函》(冀秦海事函〔2022〕14号)、秦皇岛市港航管理局《关于山海关海上风电一期500兆瓦平价示范项目的港口规划审查意见》(〔2022〕-10)、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山海关海上风电一期500兆瓦平价示范项目用地内矿业权情况说明》(项目用地范围内无查明探矿权、采矿权)、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同意山海关海上风电一期500兆瓦平价示范项目建设的函》、秦皇岛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关于山海关海上风电一期500兆瓦平价示范项目建设的函》、秦皇岛市林业局《关于同意山海关海上风电一期500兆瓦平价示范项目建设的函》、秦皇岛市水务局《关于同意山海关海上风电一期500兆瓦平价示范项目海缆穿堤的函》、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同意山海关海上风电一期500兆瓦平价示范项目建设的函》、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秦皇岛供电公司《关于<关于征求山海关海上风电500兆瓦平价示范项目接入电网意见的函>的复函》(秦供发展〔2022〕192号)、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新天海上风电(秦皇岛)有限公司山海关海上风电一期500兆瓦平价示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意见》(秦开审批稳字〔2022〕9号)、山海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山海关海上风电一期500兆瓦平价示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意见》(山审批稳评〔2022〕1号)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支持山海关海上风电一期500兆瓦平价示范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等。

八、请你单位尽快协调落实军事、国安等方面的有关要求,在河北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经国家能源局审定前或未取得开工所需全部支持性文件,你单位不得开展项目建设。

九、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按程序申请;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2年内项目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申请延期。

十、请你单位通过河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主动接受发改、海洋、海事、住建、资源规划、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电力、统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管。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11月22日

返回 国际风力发电网 首页

风电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风电头条 储能头条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风电头条

储能头条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