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内政部于本周四的一份公开声明中表示,其将主持改革在美国外部大陆架上开发海上风电项目中所涉及的管理法规,以加快实现气候发展目标。
声明说,此次美国内政部拟议的更改内容中,将通过简化之前被诟病的繁琐流程,澄清模棱两可的规定,降低合规成本来为开发商将20年内的运营期间内节约10亿美元的开发费用。
美国内政部秘书Deb Haaland在新闻稿中表示:“更新这些法规将有助于安全有效地开发海上风能资源,为开发商提供确定性,并帮助确保向美国纳税人获得公平的回报。”
此次的改革工作是在内政部刚刚任命了在奥巴马和克林顿政府工作的律师伊丽莎白·克莱因(Elizabeth Klein)的几天后进行的,其将负责美国海洋能源管理局(BOEM),负责监督和管理海上石油,天然气,以及海上风能项目的开发。
作为其离岸清洁能源计划的一部分,BOEM在过去两年中批准了美国国内第一个+第二个商业规模海上风项目,举行了三次租赁拍卖会,其中包括了位于西海岸加利福尼亚海岸地区的首次海上风电项目,并探讨了向墨西哥湾等其他海域扩展风能项目的可行性。
图片说明:美国东南部墨西哥湾的海上风电项目规划
BOEM预计将再进行四次拍卖,并在2025年至少审查至少16个新的商业规模海上风电项目,并增加22吉瓦(GW)的可再生能源装机。
去年9月,美国总统乔·拜登(Joe Biden)设定一个涉及海上风电项目的发展目标,即,至2035年,美国国内的漂浮式海上风能的装机容量将达到15吉瓦,以加速浮动式海上风电项目的建设,其总体目标(漂浮式+固定式)是至2030年实现30 GW容量海上风电装机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