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获悉,12月21日,甘肃省武威市发改委发布《关于下达“十四五”第二批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指标的通知》。
《通知》指出,武威市完成了2GW新能源项目指标的分配工作,其中,风电项目1.2GW,光伏发电项目1GW。
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还发现,古浪县 “四好一还粮”专项15万千瓦光伏项目、天祝县藏区新能源专项50万千瓦风电项目分别由古浪县组、天祝县组织确定投资主体。其他项目本次获得指标的企业有16家,国家能源集团、嘉寓新新投资均以总规模200MW领衔。风电整机商金风科技、远景能源、运达股份也均获得建设指标。
此外,文件还指出,各县区要将新能源项目的空间信息按规定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统筹安排风光电项目用地用林用草,充分依托现有电网接入条件,合理布局第二批风光电项目选址,避免零散化、碎片化开发,推动已规划的新能源基地整装开发。凉州区、民勤县、古浪县要统筹做好年度竞配项目与“陇电入浙”工程配套风光电项目的规划衔接,确保项目布局区域不重叠。
同时,确保光伏项目于2023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备案及前期手续办理并开工建设,风电项目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核准及前期手续办理并开工建设。为确保参与竞配的协同产业项目按期落地建设,原则上协同产业项目未开工建设,配置的风电光伏项目不予核准(备案)。
另外,要求光伏发电项目2023年12月底前全部建成并网,风电项目2024年6月底前全部建成并网。
政策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