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 讯】近日,咸宁市发改委发布《关于浙江运达崇阳水坑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变更的通知》。
《通知》指出,浙江运达崇阳水坑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地点咸宁市崇阳县金塘镇境内。规划装机15MW,拟安装6台2500kW风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年设计上网电量2602万kW·h,拟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拟以1回110kV线路接入110kV阮新变电站。项目总投资11387万元,其中资本金占2277.4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0%。建设单位为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变更后: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桂花泉镇境内,规划装机容量15MW,拟安装3台5000kW风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年设计上网电量2928.6万kW·h。建设单位为崇阳县运达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总工期12个月,总投资10500万元。
原文如下:
咸宁市发改委关于浙江运达崇阳水坑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变更的通知
崇阳县发改局:
你局《关于浙江运达崇阳水坑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变更的请示》(崇发改字〔2022〕33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项目代码:2019-421223-44-02-051679)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我委于2019年11月以《关于浙江运达崇阳水坑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的通知》(咸发改审批〔2019〕257号)批复该项目,建设地点咸宁市崇阳县金塘镇境内。规划装机15MW,拟安装6台2500kW风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年设计上网电量2602万kW·h,拟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拟以1回110kV线路接入110kV阮新变电站。项目总投资11387万元,其中资本金占2277.4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0%。建设单位为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我委于2021年11月以《关于同意浙江运达崇阳水坑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文件延期的批复》(咸发改审批〔2021〕193号)同意延期至2022年11月29日。若项目在2022年11月29日前仍未开工建设,不得再申请延期。
三、该项目除开工前期手续滞后外,又受生态保护红线、林业政策等影响,根据省能源局“分散式风电项目允许建设地点变更”意见和该项目专家组评审意见,我委同意该项目有关内容的变更。变更后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浙江运达崇阳水坑分散式风电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桂花泉镇境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规划装机容量15MW,拟安装3台5000kW风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年设计上网电量2928.6万kW·h。
(四)建设单位:崇阳县运达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建设总工期:12个月
(六)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总投资10500万元(不含送出系统工程投资),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
四、请崇阳县运达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此批复,依法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仍按照咸发改审批〔2019〕257号、咸发改审批〔2021〕193号文执行。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