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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60万元/公顷(4万元/亩)!辽宁黑山县征收0.5348公顷土地用于建设200MW风电项目

日期:2022-11-21    来源:国际能源网

国际风力发电网

2022
11/21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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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风电项目 风电用地 风电用地补贴

【国际能源网 讯】11月21日,辽宁省黑山县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2022〕37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黑山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半拉门镇石狮子村集体土地0.5348公顷,用于锦州黑山二期200兆瓦风电项目工程。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方面,半拉门镇石狮子村,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补偿标准均为60万元/公顷(4万元/亩)。

黑山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2〕37号

半拉门镇石狮子村土地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黑山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半拉门镇石狮子村集体土地0.5348公顷,用于锦州黑山二期200兆瓦风电项目工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地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及范围

1、坐落位置:半拉门镇石狮子村。

2、四至范围:(详见现场公告附图)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黑山县人民政府于近期将组织相关部门对预征收地块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依据《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锦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锦政发[2020]24号)和《黑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锦州黑山二期200兆瓦风电项目和锦州黑山常兴300兆瓦风电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黑政办[2022]40号),半拉门镇石狮子村,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补偿标准均为60万元/公顷(4万元/亩)。

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征地安置方式将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另行公告。

五、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六、半拉门镇人民政府、石狮子村和被征地农户及相关人员要积极协助配合县政府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征地补偿登记、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及其它征地的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黑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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