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安装企业施工承包中,误工损失应由谁承担?
专业律师解答
应先确定误工原因,根据误工原因确定违约方,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法院观点
中外建天利(北京)监理咨询有限公司2011年6月18日出具的误工费索赔申请表的情况说明称,不了解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关于征地的约定,也不清楚永久性征地和临时性征地的界限。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村民阻挠事件确实存在,但对于施工单位所述的误工原因、误工费用计算方式等,监理都不能确认,需要建设单位同施工单位,依照合同确定误工责任及误工费用的计算方式。
龙源公司提供的证据证明:一是永久征地的补偿协议书是于2009年7月29日前签订,补偿款也于8月20日实际支付完毕,并无因永久征地引发纠纷导致村民阻挠施工的事实;二是由于安装公司没有及时做好临时占地补偿事宜导致村民阻挡施工,龙源公司替安装公司垫付临时占地补偿款后村民的问题得以解决。
龙源公司提供的2009年7月19日监理公司通知单002号及安装公司的回复单等证据证明:误工原因不是因为永久征地影响,从2009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现场未进行施工,临时占地补偿问题是在此之后由龙源公司解决。
龙源公司提供的辽宁省康平县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证实,陆某某、丛某某、于某某等三位当事村民均称当时阻挠施工系因安装公司施工过程中砍树及临时占地补偿款未能得到。
龙源公司提供的上述证据充分证明并无因永久征地引发纠纷导致村民阻挠施工的事实,三份《费用索赔申请表》记载的误工原因与实际不符,三份《费用索赔申请表》不能作为误工责任的认定依据,安装公司据此主张2751249.49元误工损失的理由不充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案号:(2013)民申字第17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