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政府已批准《可再生能源和电力法》的修正案,若得到议会批准,修正案将于2023年2月1日生效。该修正案规定了在波罗的海开发第二个700兆瓦海上风电场的招标条件。
正如之前所报道,立陶宛正在组织该国首个700兆瓦海上风电场的招标,计划于2023年下半年进行。
与首次海上风电招标不同,第二个风电场将在“零补贴”的情况下开发,而且还必须由开发商自行开展所有必要的研究、环境影响评估和其他相关工作。
中标者还将负责连接海上风电场与陆上输电网络,以及处理发电量造成的不平衡问题,且必须满足国家安全要求。
该国能源部表示,预计将由提供最高建设费用的开发商中标,该费用可用于减少高能源价格的影响,并进一步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
据立陶宛能源部长Dainius Kreivys称,修正案中规定的与组织招标和发放许可证有关的程序变化将使该项目能够以最快速度实施。
鉴于拟议的加速招标程序,预计第二个海上风电场最早可以在2028年生产第一批电力。同年,该国首个海上风电项目也将建成投运,目前处于招标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