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苍南2号海上风电项目安全监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2-241)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苍南2号海上风电项目安全监测项目,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浙江苍南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华能苍南2号海上风电项目
2.2 工程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东部海域
2.3 工程简介:华能苍南2号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浙江省苍南县东部海域,场区中心离岸距离约23km,水深约20m~26m,东西最长约8.5km,南北最宽约5.3km,规划面积约44.5km2,总装机容量为300MW。本工程采用220kV海上升压站+陆上计量站,风电场由12 回35kV 海底电缆汇流至海上升压站,经变压器升压至220kV后通过220kV海缆敷设至苍南县石萍乡兴澳村附近登陆,随后转220kV陆缆接至风电场220kV陆上计量站。
2.4 工期要求:华能苍南2号海上风电项目暂定于 2022年10月第一台风机打桩,于2023年8月底前完成全部风机并网发电工作。本项目安全监测工作服务期暂定截止到全部风机并网投产后1年,即2024年8月底结束并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具体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工期调整不作为调整价格的依据)
(1)安全监测工程均需紧跟土建施工进行。项目计划2022年10月开始风机基础和风机安装标段施工,2023年8月底前完成全部风机并网发电工作,具体可根据海上升压站平台整体建造施工、风机基础和安装标的建设进度合理化调整。
(2)海上升压站基础建造施工、风机基础和安装标节点性进度计划如下:
1)风机基础施工与风电机组安装标段计划工期为2022年10月开工,2023年8月底前完工。
2)220kV海上升压站建造工程计划工期为2022年12月下部基础具备出运条件,2023年2月上部组块具备出运条件,2023年3月完成海上升压站受电。
2.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 招标范围:
2.6.1 本标段范围内永久安全监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海上升压站安全监测,包括但不限于不均匀沉降监测、结构倾斜监测、结构振动监测、应力应变监测等;
(2)单桩基础及其上部塔架监测,包括但不限于倾斜监测、振动监测、钢结构应力监测等;
(3)冲刷监测;
(4)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综合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开发。
2.6.2 本标段范围内监测仪器的安装、埋设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标段范围内安全监测项目所含仪器设备采购、检验、率定、埋设、安装与调试、维护、消缺、更换以及技术培训等工作。
(2)在上述范围内,由投标人负责完成内容如下:
1)所有工程的施工、完工、维护和缺陷修复。
2)提供工程材料、劳务、施工设备和合同规定由投标人负责采购的监测仪器,并应负责服务期限内监测仪器出现故障时的维护、消缺和更换,保证服务期限内监测仪器正常运行。
3)为完成承建工程项目所需的所有临时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维护、拆除、撤离等。
4)为完成承建工程所有与有关各方的协调配合等工作应包括在上述工作中。
(3)在本项目所有仪器设备投入使用前,依据本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和相应规范规定,开展安全监测仪器设备安装相关的巡视检查工作、安全监测技术培训(不少于6次),并应做好与后期监测分析服务单位交接和配合工作。
(4)竣工移交前应对现场运行维护人员进行本工程涉及到的监测仪器的测读、维护、故障诊断和故障排除等培训,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服务期满时,可更换的监测仪器设备完好率应为100%,对于不可更换的监测仪器设备完好率应为95%以上。
具体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2.7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开工,至全部风机并网投产后1年竣工(具体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工期调整不作为调整价格的依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2、测绘(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省级及以上计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3.2.2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海上风电项目安全监测业绩,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担任过至少1个海上风电安全监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0月26日9:00起至2022年10月31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9点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5日9点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 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按钮完成注册流程。供应商注册成功后,还需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申请后请耐心等待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运维人员的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浙江苍南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中山北路565号
联系人:周先生 杜先生
电话:0571-87675176
电子邮件:35253220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400-010-1086 转 8607
电子邮件:hnzbwk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