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甘肃张掖市启动“十四五”第二批风光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规模总计2.2GW。其中, 光伏项目6个,规模为600MW;风电项目11个,1600MW,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26日。
根据竞配公告,竞配风光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分为保障部分和参与市场化交易部分。对保障部分,执行市场化并网项目适用的保障政策,申报企业应承诺执行各级政府相应的电价政策。同时,申报企业应自行测算并申报风光发电项目参与市场化交易电量的上限价,且申报的上限电价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同类资源区指导价。当电力市场出清价格年度平均值低于申报价时,执行出清价格;高于申报电价时,执行申报电价(高出的部分注入张掖市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全市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要求坚持资源开发与产业培育融合共进,促进产业结构绿色转型提质升级。鼓励申报企业结合自身产业布局和当地资源产业优势,在充分调研基础上,自愿提出风光资源开发与张掖市重点产业链协同联动发展的合理方案,实施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推动产业集聚和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所申报的产业协同项目应属于国家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同一产业协同项目只可与一个风光发电项目协同联动申报,存在交叉组合重复申报的项目将被拒绝。
文件强调,项目在整个建设经营期内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名称、场址、投资规模、建设时序、建设规模等主要建设内容。风光发电项目在全容量建成并网运行后三年内,中选企业不得通过转让、股权变更、倒卖等方式擅自变更投资主体及股权比例。
此外,项目新增储能不低于项目规模的20%,储能放电时长不小于2小时,鼓励选择效率更好的集中式电网侧储能方式。具体并网日期为风光项目在2023年3月底前开工,光伏在2023年6月底前并网,风电在2023年12月底前并网。
此前获悉,甘肃省“十四五”第二批风电、光伏指标已经下发至各地市,合计规模为14.5GW,其中光伏8.5GW、风电6GW,涉及嘉峪关、张掖、金昌、武威、兰州、白银等13个地市。张掖市、金昌市、武威市均超过2GW。加上7月份酒泉下发的4GW风光指标,甘肃“十四五”第二批风光指标合计已经达到18.5G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