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 讯】近日,贵港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实施贵港市高传风力发电项目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和收回国有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
贵港市高传风力发电项目建设用地,需征收覃塘区三里镇吉塘村、隆兴村、石社村,五里镇东流村、林村、五里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相关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24.671亩,并收回原由广西农垦西江农场有限公司管理使用的国有土地0.570亩,共计25.241亩。
原文如下:
日期:2022-08-09 来源:国际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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